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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规划部门审批重大项目前先立规矩—— 拍板前先听听老百姓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4:13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袁玮)新华路附近一个烂尾工程要复工,周围居民有想法:这块地空了那么多年,为啥不能建绿地、广场,偏要造高楼?造好后是否会影响周围民居通风采光?长宁区规划局收到开发商申报材料后,不急着审批。一位分管副局长与街道、居委会干部一家家走访周围居民,告诉他们:这个烂尾工程前期规划在七八年前就已定下,是商务楼。他们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将合理的建议纳入审批要求反馈给开发商,并表示,开发商提交新方案后要在居民中公示,再作进一步修改,把造楼给居民造成的影响减到最少。

  拍板前先听听老百姓的意见,长宁区规划部门在一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审批前都要做这样一道“功课”。老百姓合情合理的意见要吸收采纳,不理解、有异议的耐心说明解释,使规划审批工作更透明、更科学。新华路的烂尾工程,考虑到居民可能会有意见,规划部门先后3次召开有百余位居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居民提出的通风、立面等合理建议,规划局已一一纳入审批要求。

  建设区公共卫生中心是长宁区的重大实事项目,初步建设方案在周围居民区公示后,规划部门陆续收到不少群众来信来电,意见集中在日照上。按照方案,与16层高的公共卫生中心大楼相邻的居民住宅已能满足冬至日1小时的光照时间,在规定范围内,但这显然难以让居民满意。在汇总方方面面情况后,规划部门向区政府反映,希望能优化方案,维护居民合理权益。最后,区领导拍板,将层高降到13层,建筑外形也相应改变。居民日照时间由1小时增加到了2小时。区领导在一次会议上说:“建筑的外形是不如原先那么漂亮了,与居民的切身利益相比,孰轻孰重?”优化后的方案又再次征求意见,一位领导说:“区公共卫生中心就是件为民造福的实事工程,怎么能扰民呢?”

  在长宁区,项目设计前与街道城建的例会、项目审批同时的抄告、重点建设项目的提前沟通、走访居委宣传告知,都已形成制度。从今年6月开始,凡是影响周边居民合理权益的建设项目,根据有关规定,长宁区将在审批过程中试行听证,鼓励和规范公众参与。通过利益相关公众的参与,提高审批结果的可接受性——搞项目不能亏了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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