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调整医疗服务收费 手术费提高设备检查费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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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4:52 新华网 |
新华网太原6月14日电(记者刘砺平)山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13日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山西省医疗机构将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 山西省物价局副局长张存登介绍说,新出台的《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突出了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综合考虑了医疗成本、财政补助和药品收入等因素,调整了过去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更多地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适当提高手术费、麻醉费等服务项目的价格,降低过高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等。 山西省现行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是1997年出台的,1999年又进行了补充,共有2523项。张存登说,由于现行的医疗服务收费存在项目的分类、名称及内涵界定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导致一些医疗机构出现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是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升级收费,以及一次性医用耗材管理混乱等问题,医疗服务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政府摸不清,群众问不清,医院说不清,有关部门查不清”的现象。为了彻底改变这种状况,山西省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有关方针政策,经过反复研究测算、调研论证,并于去年9月份实施了听证程序,最终形成了新的《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据了解,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消了政府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可以按照政府制定的基准价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本单位的实际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差价,通过价格杠杆的作用,引导患者合理分流;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执行不同的医疗服务价格;允许各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最高限价10%以内向下浮动;对医疗服务项目实行编码控制,无编码的不准收费;常用的、基本的医疗服务价格以及周期较短、频率较快、费用负担较重(如尿毒症等)的常用医疗服务价格基本保持不变;适当提高了技术劳务性价格以及中医和民族医诊疗类价格;手术类和麻醉类价格也做了小幅上调;对核磁、CT、彩超、核医学、自动生化检查系列、直线加速器放疗、x刀、体外震波碎石等项目价格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下调,如普通CT由每个部位180元降为120元;核磁共振由每个部位800元降为550元。 张存登说,本次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水平比现行实际价格水平平均下降2.94%,其中:综合服务类项目价格水平上升1.04%;医技诊疗类的大型设备费下降24.8%;检验费下降3.45%;临床诊疗类的治疗费上升5.89%;手术麻醉费上升0.99%。另外,山西省还将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于近期大幅度降低26种化学药品的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