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不让报警”的心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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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4:56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岑士杰 广东省消防部门在对汕头市“6·10”特大火灾事故原因调查中了解到:火灾发生后,承包经营户杜某不让员工们报警,切断电源自己先“搞定”。只因火势实在猛烈,而被过路人报了警(昨日本报第14版)。 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调查核实,但对事故良心道德责任追究似乎已有了答案。透视宾馆经营户杜某的“不让报警”的心态,不外乎以下三种: 其一,对生命的冷漠。假如起火后,第一反应是考虑到宾馆内住客的生命安危,也不至于消防部门在起火后的半小时才接警,也不至于会造成51条生命的死伤。 其二,对利益的自私。先自己“搞定”的用意很明确,就是不想让人知道。因为报了警、露了“馅”,躲不了法律的追究。如此损失未免太大,如能“私了”岂不省事又省钱。 其三,对险情的侥幸。偌大的宾馆居然消防警铃只按不响、消防用水少之又少,连最起码的紧急疏散也未能组织起来。这缘于对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投入不足,总抱有“不会出事”的侥幸心态。 冷漠、自私和侥幸的具体表现,其实归结起来就是对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当然这种现象并非“6·10”特大事故所独有。可以联想到当前食品市场安全隐患不断等,同样是在图财害命、制造悲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