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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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5:00 信息时报 |
在去年的避税监管行动中,广州市国税局反避税人员在广州番禺区发现一起十分典型的避税案件:X公司是“香港Y(国际)有限公司”在广州投资成立的独资企业,投资总额为3500万美元,经营范围是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企业的产品全部出口,贸易方式为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该公司于1998年至2003年间不断增加注册资金,扩大生产规模。经营范围由原来生产、加工、销售本企业针织、漂染的各类服装面料变更为高档织物面料织染,销售收入也逐年大幅增加。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该公司账面亏损却十分严重,累计亏损高达6292万元,至2003年尚未进入获利年度。 市国税管理员通过两家关联企业公司的业务量分析X公司存在低价出口销售行为,将利润向香港的关联公司转移。从开业到现在,X公司除2000年、2003年有盈利外,其余年度都是亏损。近几年企业账面的利润和资产收入表现都较差,与之相反企业却不断增加资金投入,这不符合正常的经营规律,企业避税的嫌疑较大。经税企双方的协商,一致同意境外再销售利润在X公司和Y(国际)公司之间以4:6进行合理分配,并以此确定再销售利润率,进而得到正常价格,据此调增X公司1998年至2003年的销售收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亿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2000年进入获利年度,2003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600万元。(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