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 林木可抵押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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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5:26 金鹰网 |
如果你手中有多余的资本,又想投资一个风险较小、收入稳定的好项目,那么,你现在可以考虑投资长沙市的林业建设。这个具有良好投资潜力的项目得益于《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生态长沙的意见》的出台。 长沙市政府相关部门昨日透露,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而资金也不再是投资林业的主要门槛,今后林业经营者可依法以林木作抵押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可根据林木生长周期由银行和项目业主协商确定。金融机构也将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面向农户和林业职工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 根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明晰森林、林木、林地产权,颁发林权证,依法严格保护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权,维护其合法权益。依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及经营林木的出资或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对于国家、省重点公益林,采取严格的保护管理措施,严禁采伐;对一般性公益林严格实行限额采伐管理。鼓励对商品林实行集约经营,对速生丰产林和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逐步实现由经营者按市场需要自主采伐,其采伐限额单列,依法予以保证。 为了减少投资者的风险,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林业风险基金,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开辟森林火灾、病虫害、风灾、雪灾、雹灾等森林保险业务,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多渠道筹措林业建设资金,依法加大森林植被恢复费、野生动植物保护费等林业专项资金征收力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拒缴和欠缴。 (稿源:潇湘晨报) (编辑:向虹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