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凭单”为何公然入账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5:45 中国新闻网 |
北京市某灯具公司股东陈某因与该公司经理葛某发生纠纷,偷偷将公司账本取出,竟发现其中赫然有一叠葛某亲笔签名的“行贿凭单”:“派出所开支”、“付预审张”、“付海淀分局李”等,金额共计9万元。葛某称,这些账单都是编造来骗他妻子的,因为妻子既管公司的钱,也管私房钱,而他自己在外花销太大(6月6日《京华时报》)。 “行贿凭单”竟公然列进了公司账目,不能不让笔者产生几分担忧。 担忧之一,市场交易对不法手段见怪不怪。在葛某眼里,行贿行为就像公司正常业务、朋友应酬一样平常,不然他就不会将行贿资金公然入账。时下的经济交往中,确实存在着一些暗中“回扣”和“红包”现象,但真正让人担心的是,这些不法手段正变得越来越光明正大——将行贿经过明目张胆地登记在册、昭示于人。 担忧之二,执法人员素质形象差强人意。行贿本身是违法的,而葛某的“行贿凭单”记录的“支付对象”却又偏偏都是执法者。不知道葛某的妻子当时有没有去追问发生这些款项的原因,抑或因为对方是执法人员,使这种支出变得更加可信? 担忧之三,一些公司财务制度混乱。葛某的公司是个正规的股份制公司,竟然将“行贿凭单”入了公司账目,并且长时间没有人提出异议,反映出公司财务制度的混乱。 据悉,针对那些“行贿凭单”,有关部门展开了调查,最终没有结果。但事实上,这份“行贿凭单”的曝光,已经给有关单位和人员带来了不良影响,对此,葛某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来源:检察日报,作者:郗布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