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汕头大火 安全之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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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7:37 东方网 | |||
id=fontzoom> 6月10日在汕头市潮南区华南宾馆发生的特大火灾,已造成31人死亡的悲剧。据悉,这是1994年以来,广东省发生的死亡人数最多的火灾。 倘说这样一场火灾无可避免,那么,其后果也未必就应如现在这般严重。与造成类似重大伤亡的火灾事故相比,“6·10”火灾事故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事故发生在中午11时40分,二是着火的华南宾馆仅仅只是4层高的楼房。这两个特点,应当使“6·10”火灾事故更有利于得到及时处置,更有利于身处险境中的人们自救,一句话,更有利于降低事故的伤亡率。然而,正如人们所看到的,客观上的有利因素,并未化为减轻事故严重后果的有利条件。 这一现象或许能够说明,不经意的时间、非重点监控的部位,一样能发生后果严重的安全事故。这一现象或许更能说明,安全生产领域的薄弱环节既带有长期性,又带有系统性。 华南宾馆大量使用可燃材料装修,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那么,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违反消防法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华南宾馆是如何开张营业的?消防部门是否尽到了督促整改之责?其他职能部门在为华南宾馆颁发营业执照之时,是否听取了消防部门的意见?如果上述问题不成其问题,华南宾馆的火灾很可能就可以避免。但大量的事实表明,一些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单位,照样在生产经营。怎样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排除这些不知什么时候、却必然在某个时候爆炸的“定时炸弹”,可谓当务之急。从源头上遏制事故,是正确的方法,但是显然,先要搞清楚“源头”究竟在哪里,又如何真正落实“源头”的责任及责任追究。 宾馆员工不会报警、没有及时组织人员疏散,住客缺乏逃生技能,是导致事故发生严重后果的另一些重要原因。坦率地说,这也是一个老问题。更坦率地说,即便是一些侈谈安全生产如何如何重要的人士,其逃生的本领也未见得要比葬身火海的人强多少。如果搞一次安全知识与逃生自救技能一类的调查,其结果一定不容乐观。重特大事故发生之后,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逃生自救的培训教育,都能摆上桌面,但从现实来看,安全自救一类的培训教育,往往是“靡不有初”,却“鲜克有终”。安全培训教育的钱从哪里出?谁来负责抓这件事,怎样才能更有效率、更能持久?该是考虑把国民的安全培训教育纳入大中小学教育范畴的时候了。如果一位未受自救训练的博士,事故那天恰好就在华南宾馆住宿,那他的命运与一位进城务工人员并不会有大的不同。 真正吸取血的教训,当然在于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但所谓长效机制,正植根于日常工作。若不在寻常处下功夫、动真格,便免不了要“于无声处听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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