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合同期满如何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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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1:25 新晚报 |
读者问:陈先生因工负伤,经鉴定属工伤8级,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厂方决定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但是愿意按法定标准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请问,企业可否因工负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就终止劳动合同? 律师答: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所受的伤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工伤的确定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以往的法律法规中,用人单位对这种责任的承担方式是支付伤残补助金和对劳动者采取“包下来”的政策,即不分受伤情况,企业一律不得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一方面企业为此承受了沉重的负担,另一方面有些受伤不重、仍有工作能力的劳动者却不愿进入市场自谋职业。本案中,陈某工伤8级,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企业可以在向陈某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与其终止劳动合同。(文中观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