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2:01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据《东方早报》报道,江苏泰州市副县级以上干部如婚姻有变,须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书面报告 干部透明与隐私保护 沈文敏 如今,婚姻登记已经不必由单位开具介绍信,这是尊重个人生活隐私的一大进步。而泰州却要求干部婚变上报,这似乎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据说,南京也曾酝酿此法,后不了了之。 要求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情况透明化,是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也是加强党风廉政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这其中当然包括婚变内容。 笔者以为,作为公务员的领导干部本身应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因为其一言一行牵涉公众利益。在重大问题上,干部的透明度要重于个人隐私保护。当然,组织上对干部上报的涉及个人隐私方面的内容应予以严格保密,让干部上报没有后顾之忧。 据6月12日《新京报》报道,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推出行政审批“超时默许”:如投资企业手续齐全有效,行政审批部门又未及时审批,市里将统一盖章视为审批部门“默许”,同时追究审批部门的责任 责任要为效率埋单 邓海建 老百姓以前习惯把申请行政许可称为“跑审批”。一个“跑”字,五味俱全。 行政许可,明确了政府与公民事务之间的法律关系,对其权力边界作出了限定,这是建设责任有限政府的必然。但“有限”未必就等于“效率”,“有限许可”中仍隐含着权力异化或寻租的可能。“超时默许”这道自戴的紧箍咒,可谓是整饬政府职能部门办事推诿、拖拉、扯皮现象的一剂猛药,也是行政审批走向健全和完善的必然要求。 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诚信政府、高效政府是社会趋势,更是民心所向。从若干年前行政审批中的“公章旅行”到当下的“超时默许”,人们可以看到,行政审批是一种责任,而不是施舍,政府的行政行为将更理性而规范。 《华东新闻》 (2005年06月15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