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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四:“标准房”标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2:03 人民网-华东新闻

  背景:各地均出台了针对“非普通住宅”销售在税费方面的限制性政策,如上海,“非普通住宅”被界定为“单价1万元平方米”以下、面积140平方米以下。这样的界定标准依据何在?

  专家解读:政策制定“宜粗不宜细”,顾及太细反而难以操作

  家住上海古北地区的吴先生,指着报纸上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补充通知的报道,苦笑着说:“这里哪还有每平方米1万元以下的楼盘呢?”原打算在本地区买房改善居住条件,可“6·1”新政出台之后,非普通商品住宅的契税不能享受减半优惠政策了,吴先生有些郁闷。

  李女士也有些不平。她家三代人住着建筑面积140多平方米的三室户,而同事小夫妻两人住着120多平方米的小三室,从人均居住面积来说,远不如同事,却由于是“非普通住宅”,一旦售房再买,就得多付5%的营业税及附加税收。

  “这样的问题确实存在。”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副会长印堃华教授承认,“还有得房率,同样140平方米,得房率高的多层相当宽裕,而得房率低的高层却显得紧了。”

  印堃华认为政策制定宜粗不宜细,顾及太细反而难以操作。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蔡育天局长也表示,从总体上说,上海在严格执行七部委政策时,已尽可能完善细则。“如对不同区域的普通住宅,我们明确了具体价格界线,让市民一目了然,也方便操作。这在全国可能还是第一个。”至于两环三区每平方米1.75万元、1万元和7000元的“定价”,蔡育天介绍说,是在去年4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的成交均价上乘以1.44倍算出的,总体上比较合理。“至于确定以内、外环为界的两环三区,而不是以内、中、外环为界的三环四区,也是考虑到了中环以外的城市发展潜力,且有利于中心人口向外疏散。”印堃华补充道。

  长三角各地在政策弹性范围内都基本用足上限,上海与杭州规定普通住宅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而南京、苏州、温州等地则定为144平方米以下。“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优惠政策。”业内人士如此解释。

  普通住宅标准出台后,市场反应很快。南京市房产局有官员透露,6月第一周,这个市成交的商品房中,95%属普通住宅,大多是面积在4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且在5000元平方米以下。杭州、苏州等地大户型住宅问津者也明显减少。

  同时,自住型购房者的比率明显上升。趁着个别投资者以低于市场价抛盘,以及市场清淡能够讨价还价的机会,不少自住型购房者果断出手,买下心仪已久的住宅。

  “新政对房地产开发商也会产生引导作用。”蔡育天认为,今后开发商会更多建造符合普通住宅标准的商品房。苏州一些房产老总也表示,如不做享有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在市场上就没有竞争力。

  《华东新闻》 (2005年06月15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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