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发展再降“门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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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2:13 现代快报 |
快报讯(记者都怡文通讯员林红)南京市民营企业日前又获新优惠政策,记者昨天获悉,南京市玄武区新推出企业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制、预备期制度、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等办法,再降民营经济发展的“门槛”。 玄武区规定,企业投资人只需缴付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金)数额,其余部分可由企业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缴清或分两期缴清,缴付期限最长可达3年;对基本符合设立条件,但还没有完全达到企业、市场经营条件的经营组织,可实行预备期制度,核发为期一年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登记证;凡投资人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到设有“注册资本(金)入资专户”的银行开立“企业注册资本(金)专用账户”交存货币注册资本金。工商部门可根据入资银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确认投资人缴付货币出资数额,免予验资。 另外,企业还可实行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投资者提供承担民事责任的书面承诺,工商部门依据企业向有关部门作出的承诺,先核发营业执照,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企业的经营范围除涉及国家安全、人民身体健康、国家专营专控的商品、行业,以及省、市政府规定的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项目外,允许企业自由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