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到期不能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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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2:17 现代快报 |
快报讯(实习生曹凌记者吴宏)昨天上午,中兴实业银行城南支行的大门险些被前来取款的客户锁上,后被赶到的110民警制止。据了解,这些客户都办理了该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昨天正好到期,便来到银行要求取款。但银行方面表示昨天取不到钱,要在该理财产品到期的次日才能取。 一位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在2004年12月14日购买了中兴实业银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协议上写的生效日为2004年12月14日,到期日为2005年6月14日,当天上午很多购买了该理财产品的客户都来到银行准备取款,而银行方面却说,要在到期日的次日,也就是在6月15日才能取本金和利息。因此在缺乏沟通的情况下,客户以为银行拒绝履行合同,所以双方才会僵持了一段时间。 中兴实业银行城南支行的刘副行长说:“银行方面在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协议书上有条款清楚地说明,‘在到期日的次日(含)之后,甲方(客户)可持本协议、活期存折/卡和身份证明在原网点办理支取手续’。很多客户都误认为该理财产品和储蓄一样,在到期之日就能够取款。” 刘副行长解释道:“理财产品和储蓄不同,储蓄储户可以自愿存款,自由取款;而理财产品就不同了,理财产品的利息是从生效日起直到到期日计算的,包括生效日和到期日这两天也都是算利息的。如果到期日就取款,那本金都没了,还怎么算利息。所以,客户要在到期日的第二天才能将本息全部取出来。我们银行柜台的工作人员在客户办理理财产品时也跟客户说明,要看清协议后再签字,今天要取款的客户很可能没有看清楚协议中的条款,才造成了这样的误会。” 银行方面提醒广大市民,理财产品不同于储蓄,在购买此类理财产品时,一定要看清楚产品协议上的各项条款,以免日后给自己带来不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