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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熊取胆并非虐待动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2:19 京华时报

  作者: 张瑾来源:

  本报讯(记者张瑾)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昨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中国在养熊取胆方面已经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虐待野生动物的行为只是个别人的行为。

  曹清尧指出,保护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文明,发扬中医药的传统也是人类的文明。中国1984年开始批准建立一些熊的养殖场,经过对比,每一只驯养的熊可以取胆约5年,相当于野外捕杀220只熊获得的熊胆粉。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药用的需求。

  为使养熊取胆问题更加规范化,中国政府已制定了黑熊养殖技术管理的暂行办法,对养熊取胆做了明确规定,如需做到取胆卫生、无痛操作等。同时规定,对三岁以下、体重约在100公斤以下、老弱病残、怀孕的熊禁止取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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