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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须为危运车辆投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2:45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记者 李志华 通讯员 李翔 报道 昨日记者获悉,今年9月1日前,全省所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全部实施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运输企业必须为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投保,否则将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目前江苏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达453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10212辆、计63953吨。根据规定,今年9月1日以后,江苏省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加强对承运人责任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包括已办理的承运人责任保险名称不符、保险范围不够、保险额度不足、投保后退保或脱保不再投保的,应责令其限期纠正,对在超出规定期限仍不纠正的,将吊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江南时报》 (2005年06月15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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