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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2:52 人民网-江南时报

  《明星课———中国演艺经纪人访谈实录》

  作者:蔡文

  国际文化出版社2005年6月出版

  演艺经纪人是娱乐圈至关重要,却不为大众所知的神秘群体。他们究竟是点石成金的造星高手?还是明星艺人的专职保姆?他们是明星可信赖的朋友?还是剥削明星劳动的资本家?

  作为业内资深人士,本书作者历时十三个月,对十位国内卓有成就的演艺经纪人进行了深度访谈,首次完整解密演艺经纪人的成长历史、操作规则与行业内幕。下面就为您先摘一段,一睹为快!

  金炎:北京天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主要签约艺人有苏有朋、孙悦,林依轮,李泉,罗中旭等

  影响我人生的两位师傅

  我这辈子,有两个人改变了我的生活轨迹,他们是我的师傅。一个是原来邓丽君的经纪人———新加坡的管伟华先生,是他带我入行的。管先生是星工场的股东,现在是半退休状态。我原先跟这个行业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是天津体校毕业的,后来在部队踢足球。1990年,因为有伤,我就退役了,回到天津。当时,管先生在北京做版权的贸易,就是把华仔的版拿进来出版。特别偶然的机会,我跟他碰上了。我们两个人属于一见钟情、心心相印的那种。当时,他觉得我很有趣,他说他来大陆这么多次,觉得我的长相和气质跟大陆没有什么关系,我的年龄和我聊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关系。他就问我喜欢娱乐吗,我说娱乐是什么,我说我真的不知道,他就一直跟我聊。

  后来,我们在天津成立了银座文娱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我的第二个师傅跟管先生是三十多年的好朋友,他们早期在香港合作过,他也是我现在的老板,“天中”的董事长———李小麟先生。他非常优秀,与他合作的第一个艺人叫周润发。谭咏麟、刘德华也都跟他合作过,而且都是从无到有,一直在一起。

  就这样,两位师傅开始慢慢地教我。他们的品德和职业操守对我有很大影响。

  北京新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天中”的前身,是华仔自己的一个唱片品牌。后来,因为要成立“天中”集团,把公司开到香港、台湾……新乐就改名为北京天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敢于接受批评的李泉

  新乐最初的签约艺人是李泉和林依轮。

  1997年,我去上海,参加上海东方风云榜的颁奖典礼。在后台休息的时候,朋友向我介绍了李泉,说他是“上海的骄傲”——那次他获得的是最佳金曲奖和最佳创作奖。当时,李泉是滚石的签约歌手,已经出了三张唱片。他留着长发,非常有礼貌,有一种“贵族”气质。他的经纪人是台湾人,拿了一份报纸和李泉说,上面有批评他的文章,大致是说他太“学院派”之类的话。旁边的一个女孩听了,开始为李泉打抱不平,痛骂那个写文章的记者。李泉非常认真地看了文章之后,拍拍女孩的肩膀说:“别生气了,别人批评你,一定有他的道理。哪怕一百句里面只有五句是对的,你都应该吸收。”李泉的话,让我觉得,他非常大气,而且很有思想,这样的人,一定能成大事。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好印象,所以,我和李泉一直保持着来往。大概一年以后,当李泉和滚石的合约期满,我提出和他签约的时候,我们俩一拍即合。就这样,李泉成了新乐的第一个签约艺人。

  李泉是“音乐在先”的例子。公司给了他足够大的空间和经济上的支持,让他发挥他在音乐表现上的能力。对于李泉的唱片而言,公司所做的工作,基本上是为帮助和配合他完成想法而实现的一种整合。现在,李泉在做他的第三张专辑。我觉得,唱片能“中”的原因,是老百姓的某一个“痛点”被挑破了。当音乐跑在时间前面的时候,老百姓还没有反应过来,而已经在他身边的那个群体,会一直忠实地跟着他。李泉的音乐来得太早了。我相信,时间一定会给他一个交代,中国流行音乐的历史里,一定会有关于他的一笔。

  爱花钱的林依轮

  1999年,原来的一个同事向我推荐林依轮,然后,我们就见了面。因为谈得投机,林依轮把我们带到他家,让我们听他的音乐。当时,他自己花钱,在美国录了一张专辑,技术处理非常好,但歌曲风格偏“洋化”。后来,我们就讨论,采用这张专辑中的大部分歌曲,再补充几首“中国”一点的作品,为他做一张专辑。这张专辑就是后来的《爱在2000》。

  林依轮是一个细致、讲求生活品位的人。早年,他在深圳唱歌厅的时候,曾经把演出服挂在后脖领子上,骑着自行车到处赶场,最苦的时候,吃过一个月的方便面。即便是在那样的生活条件下,他都会随身带着消毒纸巾,在每次演唱前,先清洁别人用过的麦克风。

  林依轮是一个少见的,懂得自律的艺人,他能把家庭和事业都安排得很好,他身上没有艺人的“恶习”,作息时间很有规律。他对生活和唱歌都很有想法、很自我、很固执。

  他特别舍得在形象上投资,每次我们去香港,他都要买一大堆衣服,买的时候,他总是念念有词:这件衣服和他的哪条裤子配、那个跟他的什么配……结果,他的“衣库”里,有很多新衣服送给了别人。

  林依轮和我一样“败家”,喜欢买古董和手表,不过,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是我拦着他。

  他爱和我逛潘家园,那是“鱼目混珠”的地方,买东西要有眼力。最开始的时候,他总跟在我身后,我看什么,他就看什么。后来,每次,他都跑到我前面,拿起他有意的东西,然后看我的眼神,如果我摇头,他就会把东西放回去,接着再跑到前面去挑下一件。到目前为止,对他的眼力,我都是晃晃头,或是根本不看就一走了之。现在,他见人就讲:“我想买东西,他总不让我买,最后他自己总能买到东西。”其实,我是为他好,我的眼力是花钱买的。

  绝顶聪明的孙悦

  孙悦很聪明,绝顶的聪明。我觉得这些老艺人身上有很多闪光点,包括精神面的闪光点。她有经验———对舞台的经验、为人的经验、处事的经验。

  你很难骗到她,因为她是被人骗大的。我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以前“走穴”很辛苦,经常是坐三个小时的飞机,再坐七个小时的车,演完之后,上了车,七个小时赶回来,再坐两个小时的飞机到下一站……因为她地理不熟,不知道哪个地方在哪儿、有多远,完全没有概念,她经常受骗。有的时候,“穴头”跟她说好,下一个目的地,下了飞机坐一个半小时的车就到了。结果下飞机后坐了七个小时的车,根本就不管她死活,演出完了,连车都不派,你爱怎么样怎么样。

  艺人反复地被人欺骗,对人就没有信任度了。她会有这样的感触:你们用我的时候是一个样子,用完之后就是另一个样子,你们怎么能这么对我?!艺人在没有经纪公司的时候,会觉得没有什么保护,没有什么安全感,你要慢慢地让她知道:有我在,我帮你撑着!我自己认为我是蛮能影响她的,她在很多的节目里也提到过。

  刚接触她的时候,我就跟她说,我想和她谈合作的事情。那时,她原来的经纪人鞠鹏先生刚刚过世。大概有一两个星期,在聊的过程里,她也在了解我,我也在了解她,后来她决定跟我签约。她的“豪爽”把我吓着了:她看到合约之后,我跟她解释所有的条款,她就会觉得:“我就认你这个人了,这些条款有什么用。”她签完了合约之后,忘了拿走,我给她打电话,她竟然说:“没事儿,放在你那儿吧,我今天跟你签了,我就都想好了,大不了你再坑我一把。”

  我觉得我对她影响最大的是:人要有胸怀。有些艺人很怕人家占他便宜,把所有的东西都保护起来:我的化妆品不能给你用;有人要发新唱片,让我讲两句,我不去讲,我为什么要讲?我要讲的时候,也是模棱两可地去讲……后来我跟她讲,你今天不管做什么样的事情,你都要看得“大”一点。我就曾经问过她一句话:“你想不想叫别人帮你?你发唱片的时候,想不想有比你更大的艺人支持你?”她说:“我想。”我说:“那好,那你为什么就不能帮比你小的人———如果你没有这个逻辑的话,那大的凭什么就帮你呢?”

  这几年,孙悦给媒体最大的感触是有气派了,就是够大气。

  前几天,孙悦在公司录音,正巧有一个歌手来试音。我觉得不太好意思,因为是她的棚时。我让她给我十分钟,结果那个女孩很紧张,唱了半个多小时,孙悦就一直在那边等。作为我来讲,我心里会有一点儿紧张:公司要签新人,老人会不会多想,他们之间的关系会怎么样……那个女孩是妈妈陪着来的,孙悦就一直跟女孩的妈妈聊天,跟我们开玩笑。我说:“不好意思,我们插进来,用你的棚时。”她说:“没关系,我也要休息一下,喝点水。”又等了一会儿,那个女孩还是过不了,孙悦就把她叫出来,跟她说,教她方法。我挺感动的,我看到那一幕,我觉得她在成长。

  关于自费歌手

  我一直有一个期望就是:一个艺人,你只要有才华,你进到“天中”,我至少能给你提供一个“第一次不求人”的平台———比如,你是一个新的艺人,第一次尝试演戏是没人请你的,我可以用你;你能唱歌,我可以给你出唱片;如果你有做主持的能力,我也可以帮你。一般经纪公司把艺人签过来,还要拜托别人去运作,这个是我们跟其他经纪公司不太一样的地方。

  我们力求所谓的线数艺人的搭配,就是公司一线、二线、三线的艺人都有。因为公司要发展,发展到一定程度,可能会有一些艺人要老,这是没办法的。这两年“家”里人丁兴旺,我们做的比较多的是新人的东西,但是老艺人还要兼顾好。

  有很多经纪人把持不住,艺人红了就跑了,一定有经纪人的问题,也有艺人的问题。经纪人有没有从第一天就教导艺人,让他知道行规是怎么来的,我们的成本是怎么算的,哪些钱是支配给艺人的开销……人都会算账,艺人走了,没关系。经纪人的条件都摆在那里,只要你做这个行业,而这个经纪人是做的最好的,他有把握说:别人帮助艺人走红的成功率是10%,我是20%。当经纪人把这个条件给别人时,那么可能是别人而不是你,那么艺人没办法舍弃经纪人,经纪人应该挣钱。

  到今天为止,“天中”从不做自费歌手。除非公司对你看好,觉得你在这个行业里有机会,那我出钱,我们来合作。赚到钱,大家来分,我觉得这是公平,天经地义的。如果说人家自己拿钱做唱片,让我们赚制作费,我觉得我不想做这个事情———这是我们的原则———一直以来都没改变过。

  《江南时报》 (2005年06月15日 第二十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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