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堆古国乐园”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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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5:23 中国青年报 |
近闻四川省广汉市政府与四川新发行集团于5月25日签订了投资金额10亿元人民币的“三星堆古国乐园”项目合作协议。后者将于2007年10月前建成与三星堆博物馆区正门连界、规划用地超过1000亩的“一个古城,包括面具狂欢、婚嫁奇情、尔玛但俗、都广奇技……让游客亲身感受4000年前三星堆的神秘、辉煌和诡异。”“届时年接待游客将超过150万人次,销售额达2亿元”。(5月26日《成都商报》) 文化遗产包括衍生资源(环境资源、景观资源、信息资源)、被利用资源(历史记忆资源、艺术审美资源、文化教育资源、科学研究资源、旅游观光资源、现实服务资源等)、吸聚资源(行政资源、金融资源、社会资源、科技资源)。 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要保护文化遗产本体,而且还要保护文化遗产的衍生资源,尤其是文化遗产的环境资源和景观资源。 文化遗产具有广泛的被利用资源,而旅游观光资源仅仅是其中之一,而不是最主要的、更不是以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的被利用资源。 文化遗产能够吸聚金融资源,包括文化遗产基金、企业投资、个人捐款等,但这些金融资源主要用于文化遗产的保护,而不是像产业投资那样,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三星堆古蜀国文化遗址位于四川省广汉城西11公里的南兴镇三星村一带,是四川省境内迄今发现的范围最大(分布面积10平方公里左右)、延续时间最长(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延续发展至商末周初)、出土文物最为精美,文化内涵最为丰富的古国、古城、古文化遗址,影响极大、价值极高,1988年1月,被确定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的国家文化遗产,而一份由地方政府和企业集团签订的、以旅游经营为目的的“三星堆古国乐园”项目,至少存在有法不依的事实。 三星堆博物馆位于遗址的东北部,而“三星堆古国乐园”与之连界,将直接建在遗址或遗址环境之上,显然是对遗址及其环境资源的建设性破坏。 “三星堆古国乐园”显然是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旅游项目,“面具狂欢、婚嫁奇情、尔玛但俗、都广奇技”的场面,将直接损害三星堆文化遗产的其他被利用资源,诸如历史记忆、艺术审美、文化教育等。 三星堆仅距广汉城11公里,广汉城本身应该承担并完全具备三星堆的旅游接待功能,让三星堆遗址真实、完整地保留其被发现时的遗址现场和周围环境与景观,实在没有必要在遗址区建设“三星堆古国乐园”。即使要建,也应远离遗址区。 因此,我建议:“三星堆古国乐园”项目应紧急中止,接受由国家文物局、四川省文物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组,依据《文物保护法》,对“三星堆古国乐园”规划的合法性和其他细节进行依法审议。 (作者为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教授、博导) 作者:阙维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