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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的“规矩”要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7:17 大连日报

  一位消费者和朋友一起到酒店包间消费,还没等坐下,服务员便告知,在此包间最低消费1200元,不含酒水。问其为何?回答十分肯定,这是本店的规矩;陈先生看好一套商品房,虽未竣工,但需交2万元的定金,并承诺一个月后交钥匙,快两个月过去了也没拿到钥匙,陈先生提出不买了,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回答“不购房可以,定金不退,这是规矩”;王女士在商店购买了一套童装,发现有质量问题,到店内去退货,售货员告诉王女士换别的品种行,退货不行,这是店家早就定的规矩。

  这都是谁定的规矩?先不说店家自定的规矩是否违法,就说以服务为本,以诚信取胜的商家,是绝对不会制定这样如此不合理不合法的规矩的。应该承认,作为一名消费者无论是在接受服务还是购物之前,应该多比多看,思考之后经过慎重的考虑之后再决定是否购买,特别是对需要交定金、押金或订金的,更应慎之又慎。然而,普遍情况之下总会有特殊情况,也就是说即使付了定金或押金也绝不是非买不可。关键是看其经营者如何对待消费者。

  近日,笔者就遇到两件交了定金之后,退货商家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法:一消费者装修新家购买了一套2万余元的木质地板,厂家在去其家内安装时,发现屋内地潮,安装后地板会变形,便告诉了消费者,消费者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提出退货,厂家二话不说就为其退还了2万余元,让这位消费者十分感动,逢人便宣传这家的经营之道。而另一位消费者装修时交了1万元钱的定金,定了一套实木门及门框,结果货到后发现门框不是实木的,找到商家退货,商家说门框不是实木的可以退,但门是实木的不能退,消费者质问商家没有门框要门有何用?商家坚持不给退。最后消费者投诉到有关部门。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交了定金后因出现特殊情况而要求退货,有很讲信誉的商家都能为顾客着想,让顾客忧虑而来,高兴而回,这些商家也获得了消费者的信任,得到了社会的认可。这些店家的经营之道和经营理念,和那些一天到晚只想订什么规矩来束缚消费者的店家相比,效果和效益肯定不会一样的。从另一个角度讲,店内的规矩大还是国家的法律大,回答是肯定的,那些自定规矩自以为是的店家,该好好自查一下了,否则定了违法的店规要受罚,而且还会把顾客吓跑,想用“规矩”来赚钱是万万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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