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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服务费一分为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9:09 南方日报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下月试行

  二手房中介服务费一分为二

  本报讯(记者/张睿 实习生/何建祖)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联合推出《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目前该《合同》正在向公众征询意见,预计7月试行。

  据介绍,即将推出的《合同》中对中介服务内容、房屋权属情况、中介服务收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付款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针对目前中介市场上收费不统一的问题,《合同》将二手房的中介服务费分为基本中介服务费和协办手续费。基本服务收费主要包括房屋权属调查、房屋状况调查、确立成交意向等,定了双方合计的最高收费标准,并不得再收咨询费。协办手续费主要包括代办过户手续、确权、代办预售契约手续、代办按揭房屋转让手续、代办租赁登记手续等,这些服务不带有强制性,市民可委托也可以不委托中介去做。在房屋权属方面,《合同》规定了中介有责任对卖方的房地产资料进行核实,并如实地将核实过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告诉买方。

  此外,《合同》还对经常容易让买卖双方与中介产生纠纷的房屋计价方式和买卖者信息保密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合同》明确买卖双方既可以选择房屋交易是以建筑面积或者套内面积计算,也可以选择以整套来计算。《合同》规定,非经买(卖)方同意,否则中介不得私自泄露其秘密,用法律的形式维护了买(卖)方的隐私权,限制了中介的泄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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