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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具将带来新机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9:25 南方日报

  权证产品年内将引入股权分置改革试点

  新工具将带来新机会

  为配合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上交所昨日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从而意味着利用权证这一工具进行股权分置的试点很快就会推出,那么,如何看待对市场的影响呢?

  权证产品年内引入股权分置改革

  1992年6月内地股市有了第一只权证发行,1996年6月权证交易被叫停。此次权证即将面市,为了配合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交易所高层人士曾表示,权证产品很可能在三季度推出。这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今年6月21日,保守地估计,利用权证产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在年内会正式开始。从目前交易所公布的有关规则来看,由券商等第三方机构发行的备兑权证暂时还不会成为发展的重点,近期推出更多的将是由上市公司发行的股本权证。最可能实施的方案是,由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赠送一定数量的认购权证,而非流通股则逐步获得流通权。

  权证的魅力在于极强的杠杆效应

  在全球资本市场上,权证是一个极其风靡的交易工具,在德意志交易所最为典型,截止今年4月底,上市公司只有797家,但同期挂牌的衍生权证数量则高达32276只

  而权证的魅力主要来源于极强的杠杆效应,比如说A上市公司,市价为10元,发行的权证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为0.5元,发行契约规定投资者可以在12个月后以8元的价格买入A股票,那么,A股票在12个月后的价格必须是8.5元,投资者才能获利,但如果一年后,A股票因为市场低迷或公司业绩因素出现下跌,价格只有8元或8元以下,那么,投资者购买权证的0.5元就全部付之东流。但如果12个月后,因市场因素或公司业绩因素,A股票的价格达到了12元,那么,你投资权证的收益就是12元减去8.5元,结果就是3.5元,也就意味着你在今日以0.5元买入的权证,12个月后的收益是3.5元,收益率达到600%。

  为试点企业带来新机会

  正因为如此,权证方才成为成熟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的衍生交易对象。而在目前的市场背景下,权证又有了新的功能,那就是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新的路径选择,这其实也是《办法》出台的大背景,但是新功能未必意味着权证的杠杆效应减弱,反而会因为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的流通股含权等特性而增强。

  为了能够给投资者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我们依然以事例来说明之,比如说已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三一重工假使采用认股权证的方式解决股权分置,由于三一重工的非流通股东是18000亿股,流通股东是6000万股,如果以一股非流通股设定一股权证,那么,每个流通股东每持有1股三一重工就可以无偿分得3股权证,同时,三一重工的非流通股东获得流通权,这就等于流通股的含权价格通过权证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得到体现。但如果三一重工的每1份非流通股权要想流通,就得在二级市场购买对应的1份流通股的权证,这样就达到了流通股权的含权机会。在交易期间,一般投资者也可以参与此权证的交易,如果预期未来的股价上涨,投资者就可以买入权证,反之亦然。

  江苏天鼎 秦洪

  链接

  权证产品更适合绩优蓝筹股

  权证是一种股票期权,在港交所叫“涡轮”(warrant )。权证是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行权价)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股票,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权证可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持有认购权证者,可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向发行人购买标的股票,与目前流行的可转债有权转换成股票相类似;而持有认沽权证者的权利是能以约定价格卖出标的股票。

  为配合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上海证券交易所昨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该办法,以权证来解决股权分置并不适用所有上市公司,因为: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在上证所上市的权证,其标的证券为股票的,标的股票应符合以下条件:最近20个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60个交易日累计换手率在25%以上、流通股股本不低于2亿股等条件。要满足上述条件,权证产品可能更适合市场流动性较强的绩优蓝筹公司。

  宗合

  另一种声音

  权证解决方案实施有难度

  上交所昨日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很显然这一办法是为了配合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而推出的,该办法的出台,意味着除已经出现的送股方式外,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又将多了一种手段。

  虽然目前尚未有以发行权证的方式来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但是一般可以认为,以发行权证来实现全流通的方式,只要是通过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免费配送流通权证,然后通过向流通股东购买流通权证的方式来获得流通权。

  应该说,以发行流通权证来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主要有两个出发点:一是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目前已知的送股和缩股等方式只适合部分上市公司,对一些上市公司尤其是非流通股比较少的公司并不合适,因此需要寻找更多解决方式。其次就是无论是送股或缩股,在补偿的问题上没有一个可以借鉴的标准,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往往分歧比较大。采用权证的方式,意在将非流通股的流通问题交给市场自己去评判,理论上能使补偿趋向合理水平。

  而由于目前市场尚未出现具体的以权证来进行全流通的方案,因此很难对这种形式进行判断,但是根据目前市场的情况结合权证的特点,可以认为目前实行以发行权证的方式来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存在着一定难度,因此短期内很难获得大规模推广。

  按照上交所昨日公布的意见稿,非流通股东要取得流通权首先要购买认股权证,权证的存续时间是有限制的,最多不超过18个月。如果流通权证到期后价格超过非流通股东的预期,由于有些非流通股股东没有变现的积极性,可能不会愿意购买权证,那么可能需要强制执行,如何来进行强制执行可能是很麻烦的事情。非流通股东要取得流通权首先要购买认股权证,如果非流通股东拿不出钱来就意味着无法进行全流通,有人设想可以以非流通股去换权证,但这里面又牵涉到定价的问题,因此比较难以解决。另外,从目前市场状况看,以权证方式进行全流通还存在着其它种种困难。

  深圳智多盈 余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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