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燃气电厂获准前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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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9:44 东南快报 |
本报讯厦门东部燃气电厂近日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可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了解到,东部燃气电厂一期建设预计今年底开工,项目选址在翔安区新店镇澳头村临海地区,占地面积18.54公顷,总投资约28.37亿元。一期建设包括2台35万千瓦的发电机组。 厦门市计委一负责人称,该项目由新加坡金鹰集团所属太平洋油气有限公司下属东亚电力(厦门)投资有限公司(筹)独资建设。按省发改委初步排定的投产日期表,东部燃气电厂第一台机组计划2008年2月投产。(来源:记者冯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