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一司机酒后驾车 俩学生被撞一死一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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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9:57 宁夏日报 |
本报讯 (记者 罗晓红通讯员赵宇)酒后驾车导致2名学生一死一伤,6月13日,出租车司机田爱军被贺兰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04年12月19日晚,贺兰县出租车司机田爱军的朋友叫其去喝酒。喝完酒返回途中,田酒性发作,超速行驶,将刚上完晚自习的贺兰县2名中学生撞倒,造成侯某当场死亡,景某重伤的后果。事发后,田爱军没有实施抢救,而是驾车逃回家中。后来听说有人看见他肇事逃逸,而且记得他的车牌号,对交通法规熟知的田爱军意识到交通肇事逃逸的严重后果,感到心虚,于12月20日凌晨向贺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自首。此后,向死者侯某家属赔偿8.7万元,对伤者景某家属赔偿2.9万元。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