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回被扣车辆 车主需另行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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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0:34 东南快报 |
本报讯连江私家车主王先生被福州马尾区运输管理所认为搞非法营运,车被扣,马尾区法院一审确认该运管所扣车行为违法,但车一直未能回到王先生手中,为此双方再次闹上法庭。近日,福州市中院终审认定,运管所的扣车行为无合法根据,但王先生要求返还车辆应另行起诉。 据原告王先生诉称,去年11月12日,他驾驶自己的小轿车从福州返回连江,途经马尾罗长高速立交桥下时,看见有个人在路边挥手喊叫,便停车想看看。而马尾运管所的工作人员认为王先生是非法营运,并将其车扣押。因而,他将马尾区运管所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车辆并赔偿损失。 福州中院终审认为,马尾运管所对王先生的车辆采取证据登记保存的形式予以扣留,不符合《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熏本应将扣留车辆返还给王先生,但由于马尾运管所在证据登记保存后又作出扣留车辆通知,而王先生未对该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因此,马尾运管所的扣车通知已产生行政拘束力,王先生要求返还被扣车辆,应另行起诉。 终审判决做出后,双方都接受了记者的采访。王先生表示,马尾运管所至今未将扣车通知书给他,因此他无法就这项行政行为起诉。马尾运管所扣留他的车辆达半年之久,让他的损失不断扩大,他誓将官司打到底。而马尾运管所的有关领导则强调,当时的扣车完全依法办事,是王先生一直拒绝配合才将事情拖到现在,他们表示愿将官司打到底。本报将跟踪报道。(来源:王占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