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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兆豪汽车广场违建之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0:35 南方日报

  本报记者 佘慧萍 实习生 李文洁

  3个月前,福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一纸《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使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开业还不到两年的鑫兆豪汽车广场的命运开始变得曲折起来。

  在6月10日举行的鑫兆豪涉嫌违建一案的听证会上,鑫兆豪汽车广场的经销商共同委托经销商程佳等人为代表进行申辩、陈述。

  历经3个多小时的辩论后,首席听证员表示,听证组将根据听证调查的情况,于听证会结束后10日内,作出听证员行政处罚建议书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鑫兆豪前途如何,至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令汽车经销商不可理解的是,如果确是违法建筑,鑫兆豪为何在经营了近两年时间才突然收到通知书?而在这两年时间内,汽车经销商还两次收到了有关部门下发的土地使用费交款单。

  事件

  营业近2年

  突然收到违建通知书

  程佳是深圳市加美达实业有限公司的老板,她的公司位于鑫兆豪汽车广场A8号。

  2005年3月21日,面对福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下发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程佳感到很吃惊。“鑫兆豪属违建,是我们始料不及的。”6月9日,她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程佳回忆道,2003年8月3日,由最初的开发商深圳市鑫兆豪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隆重开业,一些政府官员出席了开业庆典。随后,包括加美达在内的50多家汽车经销商相继进驻鑫兆豪。

  “我们在入驻鑫兆豪前,广场的开发商深圳市鑫兆豪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了市场登记证,还有环保、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许可证书。我们选择鑫兆豪,主要是觉得它的各种手续最为齐全,还得到政府的支持。”程佳告诉记者。

  鑫兆豪经营至今近两年,为何最近才被确认为违法建筑?

  根据福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的说法,2005年初,该局工作人员在查处辖区内的违法建筑时发现:鑫兆豪所在地位于香蜜湖度假有限公司的政府出让地。在出让合同中,该地块的用地性质为“旅游度假及游乐用地”。鑫兆豪显然改变了这一用地性质。而在此次查处行动中,香蜜湖度假村有限公司、嘉乐华实业有限公司、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均未能提供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的《临时规划用地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临时土地使用合同书》等临时建筑合法有效批准文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没有“两证一书”。

  接着,福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到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取证,没有查到鑫兆豪合法用地和报建手续;深圳市规划局以及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等在给福田区查违办的复函中均称: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是未经报建的临时建筑。

  因此,2005年3月11日,深圳市福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一纸通知发给鑫兆豪,告知鑫兆豪属违建将限期拆除。

  疑问

  疑问一:

  “有关手续”指的是什么?

  但是,鑫兆豪的汽车经销商却认为,在他们入驻广场前和经营的近两年时间内,政府有关部门的种种做法让他们确信,鑫兆豪不是违法建筑。

  程佳在会上说,“进驻前,我们所了解到的情况是:深圳市国土资源局与香蜜湖公司是‘土地出让’的关系,根据深地合字(2000)2032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十五条规定:‘乙方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依照有关法规,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或将土地使用权用于其它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按我们的理解,作为乙方的香蜜湖公司有权将土地租赁给开发商嘉乐华公司。”

  汽车经销商们还发现,合同书上并未说明不得用作汽车交易广场。据汽车经销商介绍,2003年3月,香蜜湖度假有限公司向当时的国土规划部门递交过一份临时建筑申请报告。随后,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福田分局给予了复函,复函上写明:“你司所申请建设的汽车专业广场用地为旅游用地,请你司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建设的要求,对该地块开发建设,请你司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程佳等开发商们将之理解为:香蜜湖公司已经获准了将该地块改建成汽车专业市场。凭借此复函,经销商们顺利地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并得到消防、环保等部门的正式许可。经销商们认为,他们已经按照复函的要求,办理了“有关手续”。

  在听证会上,针对汽车经销商的种种理由,深圳国土、规划、工商、消防、环保等部门作出了相应解释。

  深圳市国土局代表认为:福田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向香蜜湖公司发出的复函意思是不同意变更土地用途。复函中明确说,“请你司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建设的要求,对该地块开发建设”,而原规划这块地就是用作旅游度假及游乐,改为汽车交易广场,显然不合规划。至于有关手续,指的是原来香蜜湖公司取得这块旅游用地开发利用经营的相关手续。因为,香蜜湖公司还要到国土局登记、办理土地使用证等手续。

  经销商们曲解了国土局的复函,难道也曲解了工商、消防、环保等所有部门的意思?程佳在听证会上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并出具了以上部门在2003年发出的市场登记证、消防审核意见(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原则同意)的复印件。

  对此,福田消防大队委托城管局工作人员在听证会上宣读了他们的意见书。该大队称,当时的消防审核意见上只是原则上同意其消防设计方案,并未涉及违建问题;工商局代表则称:有关法律法规只规定了不得向违法建筑颁发工商营业执照,而直到此次听证会前,有关部门还未对鑫兆豪是否是违建作出最后定性;环保局代表则指出,该局出具的批复中明确说,汽车广场本身符合各项环保指标,原则上同意,但是,经营场地是否合法,有待规划国土部门审查。

  疑问二:

  是违建,

  为何要交土地使用费?

  鑫兆豪的汽车经销商告诉记者,2003年10月23日,当时的深圳市国土资源局福田分局向他们发出了《土地使用费临时(短期)年度交款单》,2004年10月11日,深圳市国土局地政和监察分局又一次发出了同样的交款单。

  “交款单土地用途一栏写明‘工业厂房用地’,这使我们进一步确信政府部门已经认定了该土地目前的使用性质。如果鑫兆豪是违法建筑,应该早就通知拆除了,而不是每年按时间来收取费用。”程佳说。

  对此,在听证会上,深圳市国土与资源管理局代理律师王律师表示,临时短期地租征收的对象就是违法用地者,而且交费凭证不能作为违法用地合法化的证据。“福田区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政策,制定了200313号文件——有关征收临时短期地租的文件。在文件中明确规定,对鑫兆豪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这种行为要对其征收费用。但前提是针对非法用地征收费用,并不是承认改变土地用途合法。由国土部门按该文件规定数额进行收费。”

  汽车经销商的未来在哪里?

  6月10日举行的听证会暂时没有得出明确结论,但是,在“违建事件”的影响下,整个鑫兆豪的生意已经严重下滑。

  一位经销商告诉记者,自从政府认定鑫兆豪是违建后,他们的生意比之前减少了四成甚至一半。“由于汽车的售后服务在汽车销售中很重要,人家一知道这里是违建,马上要拆除,谁还敢来?”这位经销商说。

  而鑫兆豪的未来更是经销商们担心的问题。据经销商介绍,鑫兆豪现有经销商54家,安置就业的员工达1000多人,固定资产4000余万元,在违建事件之前的月营业额在1亿元左右,月上缴税款1000万元。一旦鑫兆豪被拆除,经销商将损失巨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特区内,与鑫兆豪处于类似的危机中的汽车展场还有很多。据了解,深圳目前有约82家汽车交易市场,但是其中有77家是没有合法手续的。其中一些销售点,随时有可能被限令拆迁。因此他们都在静观鑫兆豪事件的进展。

  汽车经销商如此关注鑫兆豪事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目前特区内还没有一个永久性的汽车经销市场,这些临时性的汽车展场拆除后,经销商们将面临着如何发展的问题。

  据了解,去年,深圳市政府已经批准了在特区内建设一家永久性汽车展场——“深圳汽车城”,该汽车城将占地100万平方米,首期工程预期今年7月启用。但是,愿意到那里开设展场的汽车经销商们不多。一位经销商告诉记者,该汽车交易市场在深圳西部前海湾,地理位置很偏,分布于福田和罗湖的汽车客户不能就近享受各种售后服务。另外,该汽车交易广场靠近火车西站,灰尘、油污很多,不利于经销商存放和保养汽车。

  听证会后,深圳市福田区查违办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政府已经考虑到这些涉嫌违建的汽车广场利益的复杂性和情况的特殊性,即便是鑫兆豪等汽车交易广场最终被认定为违建必须拆除,也将会在福田区拆除违建的最后一批开拆。拆除前,政府将会对经销商给予妥善的安置。

  图:

  鑫兆豪汽车广场的经销商代表在听证会上与政府有关部门对质。

  丁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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