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引导”市民监督七家市属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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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1:06 乌鲁木齐晚报 |
6月14日,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公布了10项约束医生诊疗行为的内容,患者可据此当面要求医生和医院规范自己的行为。 乌鲁木齐市卫生局规定,如果患者在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友谊医院、市妇幼保健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口腔医院、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七家市属医院就医时发现下述问题,可当面要求医生和医院规范自己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可向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核实查处。拨打乌鲁木齐市卫生局举报电话:2818669。 据了解,这是乌鲁木齐市卫生局以开展“万人评议”活动,规范医院医疗服务行业和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的举措之一。 10项约束医生诊疗行为内容 1.医生是否认真询问仔细检查?认真写急诊病历? 2.护士抽血时是否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止血带一消毒? 3.医生是否边诊治边接听手机、拨打电话,或与熟人谈话? 4.需做彩超、CT等大型设备检查或费用较高的检查时,医生是否说明检查的必要性和可能出现的情况?患者不同意做某项检查或治疗,医务人员是否能尊重患者选择的同时提出其他建议,或指出不做检查或治疗的后果? 5.入住医院时,医护人员是否将病人的权利、义务等告知内容,认真向病人或病人的法定委托人讲解或交待? 6.住院期间所住病室是否定期消毒? 7.输液时是否有护士随时巡视,调整输液速度或在输液结束时,拔掉输液器? 8.医护人员在做打针、换药、切口拆线等处置时是否戴口罩和帽子? 9.住院期间是否每天都能收到医院提供的医疗收费一日清单? 10.口腔科医生在诊治时是否戴帽子、口罩和手套?口腔科医生使用的牙钻等器械是否经过消毒?是否当着患者的面打开牙钻的外包装?:(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聂斐 黄伟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