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将根据台湾居民需要签发1至5年有效居留签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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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1:12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6月15日电(记者张勇李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李长友15日在国台办举行的例行记者招待会上指出,大陆方面今年将出台包括签发1至5年有效居留签注在内的一系列进一步简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的措施。 李长友介绍说,今年新出台的简化措施包括: 进一步简化台湾居民入出境手续。目前,台湾居民在大陆需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入出境、居留手续。其中,在大陆居留需办理暂住加注,入出境需另外办理入出境签注。今年,将对现行做法进行调整,将台湾居民入出境、居留手续合二为一。对在大陆居留1年以上的台湾居民根据需要签发1年至5年有效的居留签注,台湾居民凭该居留签注在大陆居留和入出境,无需再办理入出境签注手续;对1年(含1年)内需临时或多次来往大陆的台湾居民,根据需要签发一次或多次来往大陆签注,无需再办理居留签注手续。预计这一措施将于今年7月份正式实施。 授权上海市、江苏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目前,5年有效台胞证由香港、澳门两地被委托的办证单位和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台湾居民在大陆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遇到证件丢失、证件过期等情况,只能到香港、澳门、福建补、换证件,确有不便。今年,出入境管理局授权上海市、江苏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试点为在大陆丢失证件或证件过期的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目前,上海市、江苏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正在积极落实各项准备工作,预计在今年10月份正式实施。 扩大为台湾金门、马祖、澎湖地区的台湾居民签发1年有效多次来往大陆签注范围。考虑到台湾金门、马祖、澎湖地区居民近年来通过“小三通”来往福建沿海的实际情况,今年,出入境管理局授权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台湾金门、马祖、澎湖地区的居民签发1年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方便台湾居民往来。此项措施已正式实施。(与第1项区别:在港澳或其他口岸办理入境手续签发三个月一次有效入出境签注,在大陆需要继续停留的申请办理不超过1年的一次或多次有效入出境签注;福建不受此限制,可直接签发1年有效的多次入出境签注。) 李长友表示,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便利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将进一步研究简化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台湾居民来往大陆,促进两岸经贸等领域的交流和人员往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