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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的自请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2:11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康劲

  “我作为省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请求中央给我处分。”6月10日下午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宁安市沙兰镇发生洪灾,赶赴洪灾现场指挥救援和抢险工作的黑龙江省省长张左己,看到那么多孩子在洪水中遇难,十分难过,他痛心地说出了上面这段话(昨日本报第13版)。

  这最普通的21个字,从一位省部级高官的口中说出,似乎前所未有。这使社会舆论不仅看到了一位领导干部面对灾祸时情感的正常流露,也看到了在中央新的执政要求下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增强,更主要的是让人民感受到了政治文明的悄然进步。

  发生在沙兰镇的洪灾虽然突如其来,但是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虽然在权威的结论没有出来之前,谁也不好擅作评论,但是,现在有许多线索已经在提醒人们注意:假如当地的防洪防汛工作能够更到位一点,假如当地的减灾措施能够更完善一点,后果也许不会这样严重。也有消息说,学校选址不当,镇政府无人接听报警电话,派出所援助不尽力,沙兰镇上游一座水库垮坝等等责任原因是灾祸的罪魁。

  面对一具具幼小的尸体,面对被洪水冲毁的民房,面对痛失亲人后百姓的揪心痛苦,面对下属官员可能存在的失职、失责,作为地方的最高行政官员,他的心中肯定会百感交集,也肯定会首先反省和自检自己工作中有无疏忽和遗漏,更会有一种愧疚之感。张左己省长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勇敢地把心中的愧疚告诉了人民。

  从个人的角度来讲,张左己省长的勇于承担责任、请求处分是情感的自然流露;但是,放眼目前中国的政治环境,人们又会感到,他的勇于承担责任是在新一届中央政府推行问责制度后,领导干部个人责任意识大大增强的一个缩影。

  新一届中央政府产生以来,带来的一个最为强劲的政治新风就是责任意识的增强,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失职必问责的执政为民理念正在众多领导干部的心中树立。

  其后,国务院又推行了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许多地方政府也陆续推出了行政问责制,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建立了使权责统一,负多大责任、有多大权力,有什么权力、负什么责任的新型的干部监督使用机制。

  今年初,辽宁省副省长刘国强因孙家湾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被国务院宣布停职检查。到今年5月,他又被国务院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辽宁省人民政府也被责成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在这样一种政治形势下,面对责任范围内出现的特重大灾害事故,领导干部直言自己的责任,可以看做是官员政治成熟的理性表现。

  不论是情感的自然流露还是新的政治形势下的必然表态,张左己不推卸责任、主动请求处分的举动,使人们在对灾难痛心疾首后,稍感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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