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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热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4:03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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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能时间:15:00-16:00

  各位读者注意,不管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还是碰到了什么与法律牵扯不开的麻烦,或者有什么为难的案子即将开庭,您都可以拨打这个电话告诉我们,我们随时等着为您解忧,套用一句流行的话:“您所关注的,就是我们关注的!”

  同居生子女方不管男方能要抚养费吗?

  东莞彭先生:我以前交过一个女朋友,两人在没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同居并生下一个男孩,现已4岁,由我父母代为抚养。女友后来跟我分手并一走了之,听说现在已结婚。在抚养孩子这件事上,她从没出过钱出过力。请问:我可以要求他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吗?

  答: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因此,不论你与前女友是否结婚,均不影响你俩作为孩子亲生父母这一法律事实。根据上述规定,你的前女友必须支付儿子的抚养、教育等费用。

  但要提醒你的是,孩子是双方的,不可能要求对方支付所有的抚养和教育费,一般来说是父母双方各一半,但没有经济能力者可少付些。你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可到前女友所在地基层法院,以孩子的名义就此事提起民事诉讼。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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