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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火灾的厂主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4:07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 (符晓 记者陈涛)昨天,公安机关对因无营业执照违规经营并造成严重火灾的个体厂主刘某、徐某依法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事发当天上午8时30分,包括徐某在内的9名工人在生产厂房内。当时,有工人发现厂房顶棚照明电线起火,遂用扫帚、泼水等方法将明火扑灭,但室内仍有大量浓烟,工人害怕跑出车间,徐某随即拨打了119报警电话。但过了一会儿,火势再起,待消防官兵赶到时,该厂600平方米的场地已全部过火,大火还烧及相邻的工厂,造成过火面积达2000余平方米。市领导立即赶到现场,指挥公安、武警、消防等部门全力抢救。

  发生火灾工厂的负责人刘某、徐某于1999年与锦州纺织厂部分人员达成口头协议,租赁10年。同年6月,开始正式生产。至发生火灾之前,该厂始终没与锦州纺织厂签订正式协议,也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和办理营业执照,没有相应的消防设备和相关的消防措施。而该厂所使用的厂房则是1937年建造的,顶棚全部是木质结构。

  作者:符晓 陈涛

  (来源:锦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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