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台胞签发1至5年居留签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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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4:11 新民晚报 |
国台办上午在京透露将出台一系列简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的措施 为台胞签发1至5年居留签注 台胞可与内地居民一样在大陆平等就业台湾学生同等收费标准方案将出台 10:00 北京 据新华社北京上午电(记者张勇李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李长友今日在国台办上午10时举行的例行记者招待会上说,大陆方面今年将出台包括签发1至5年有效居留签注在内的一系列进一步简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的措施。 李长友介绍说,今年新出台的简化措施包括: 进一步简化台湾居民入出境手续。目前,台湾居民在大陆需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入出境、居留手续。其中,在大陆居留需办理暂住加注,入出境需另外办理入出境签注。今年,将对现行做法进行调整,将台湾居民入出境、居留手续合二为一。对在大陆居留1年以上的台湾居民根据需要签发1年至5年有效的居留签注,台湾居民凭该居留签注在大陆居留和入出境,无需再办理入出境签注手续;对1年(含1年)内需临时或多次来往大陆的台湾居民,根据需要签发一次或多次来往大陆签注,无需再办理居留签注手续。预计这一措施将于今年7月份正式实施。 授权上海市、江苏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今年,出入境管理局授权上海市、江苏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试点为在大陆丢失证件或证件过期的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目前,上海市、江苏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正在积极落实各项准备工作,预计在今年10月份正式实施。 扩大为台湾金门、马祖、澎湖地区的台湾居民签发1年有效多次来往大陆签注范围。 据新华社北京上午电(记者张勇李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刘丹华今日在国台办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修改后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规定为愿意到大陆就业的台湾同胞提供了有利条件。 刘丹华指出,新规定放宽了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的岗位条件。新规定不再限制台湾居民从事的岗位。根据新规定,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聘雇台湾居民。没有就业经历的台湾青年在大陆高校毕业后,也可以直接在大陆就业。其他台湾居民只要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条件,可以同内地居民一样平等就业。 据新华社北京上午电(记者张勇李凯)国台办交流局副局长贺之军今日在国台办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关于对台湾学生同等收费标准和设立台湾大学生奖学金的具体实施方案也正在紧锣密鼓准备中,相信不久即可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