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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有时比真理更重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5:42 中国新闻网

  6月8日《北京娱乐信报》曾报道这样一篇消息:从内蒙古来京的19岁农民小刘,在紫竹院路的人行道上嬉闹,误入机动车道,与行进中的宝马“撞了满怀”,小刘当场双脚、双手骨折,宝马车也被撞坏,修车花了近2万元。后交通部门认定,小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应该对此事故负全责。近日,宝马车主将小刘告上法庭,索赔2万多元。

  这篇新闻引起了很多读者的注意,不少文友围绕此事展开评论。是什么让我们对这起事件报以极大的关注?是同情心。乍听这事,首先撞击我们心灵的是车主向小刘索赔,它突破了我们呵弱扶困的道德底线——小刘是农民,处于弱势,又是重伤者,应该得到呵护;宝马车主是富人,处于强势,且人未伤车轻损,应该适当承担些责任。然后才有了法与理的思辨。

  同情心是大家共同关注的基础,这就已经很足够了。哲人说:有时候,拥有善良比拥有真理更重要(2005年12期《读者》)。我觉得眼前这档事就属于“有时候”。姑且承认交通部门的认定是准确的,小刘在事故中承担百分百责任,宝马车主索赔合法有据,他做得就完全对吗?在两损俱伤的事故中,有责任一方已经双脚、双手骨折,家庭支付医药费尚且十分困难,开着宝马、财大气粗的车主却还要向他索赔修车费,我们的人生辞典中还有没有“善良”二字?知道吗,2万元不过是宝马车上的一个零件,可这“天价索赔”足以让一个贫困家庭倾家荡产,让一个四肢骨折者因缺钱医治而残疾终身!

  在美国曾经发生过一个与之类似的故事:一个母亲也是因为贫穷偷了食物给她的孩子们吃,结果被起诉了。法官的判决是这样的,他说:“这个女人因盗窃有罪,判罚××元。而我们的社会里还有这样一个母亲需要去偷窃来养活儿女,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因为我们的冷漠有罪,每人判罚一美元。”并第一个站了起来,掏出一美元放在法官桌上。在场的每一个人都震惊了,人们自发地排起了长队,缴出了让每一个人终身难忘的一笔罚金。

  于此,我很欣赏一位有车人在网上给有车族的留言:你已经跑得比行人快了许多,就不要再用响笛和强灯惊吓他们;你已经坐在风雨不侵的空调车内,就不要再把泥浆溅到路边人身上;你已经占了好几个人几辆车(自行车)的位置,就不要再与他们一时地争抢道路;你已经坐在钢铁护甲里面,就不要在乎别人皮肉对你车辆的刮擦……

  刚性的法律并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得合情合理、完美无缺,如慈善捐赠,永远不能法定为义务;如见死相救,不可能用法律落实为非职业者的职责,这也许就是“法治代价”吧。世间的很多事情,需要用法律与道德互补着调整,使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不但有铁铮的法律“骨架”,还有丰满的道德“血肉”——整整一个秩序井然、风情万种的“美人”。从这种意义上说,善良有时真的比真理更重要。

  (来源:检察日报,作者:成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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