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检察院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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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6:0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去年,最高检、全国整规办、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这对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依法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并在实践中大胆探索,最近形成了金平区《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 今年1月,金平区工商局查处了一宗案件2万元的非法经营案件,对该案是以行政还是刑事予以处罚没有把握。当时正处行政刑事相衔接工作的起始阶段,没有先例可循,但金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敢为人先,受理了此案并及时做出了涉案金额不达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标准的结论,有效的维护了法律的统一实施。(张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