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庭长判决书错20处辞职 屡错判亵渎法律尊严(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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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6:22 东方网 | ||||
东方网6月15日消息:记者昨日从南部有关部门获悉,因制作判决书漏洞百出,南部县法院伏虎法庭庭长李作勇引咎辞职。据悉,因制作判决书不严肃而引咎辞职,这在南充尚属首次。 一份判决书20多处错 “原告系南部(县)建兴(镇)的个体工商户,被告系南部(县)伏虎(镇)个体的工商户”、“被告的行为够(构)成严重违约”、“被告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建(违)约责任”、“该合同第二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本案现已理审(审理)终结”……这是南部县法院(2004)南民初字第1528号民事判决书中的几处错误,括号内的字或为掉字或为改正字。据统计,这份民事判决书存在错别字、掉字、标点符号、语法等20多处错误。 伏虎法庭庭长引咎辞 职 这份民事判决书的制作者是原伏虎法庭庭长李作勇。南充中院对其作了通报批评,南部县法院纪检组、监察室作出对李作勇停发勤廉津贴的处罚。李作勇于5月17日向院党委主动递交辞职申请书。5月19日,南部县法院向全院各单位发出《关于对一份不合格裁判文书的通报》,将该判决书进行修订和评析后,印发到每一名法院工作人员手中,由此引发全院上下对法律文书大讨论。6月1日,南部县法院党委决定同意李作勇引咎辞职,将其调到另一法庭做一般工作人员。 从头开始再做好法官 李作勇2004年凭多年审判经验成功竞争到伏虎法庭庭长一职。但任职期间,他认为自己有丰富的审判经验,疏于对政治思想、业务技能的学习,导致不严谨的判决书出笼,损害法院形象。据悉,李作勇对错误已有深刻认识。他对记者称,过去在环境差的大坪法庭工作时,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到环境较好的伏虎法庭,放松了学习和上进。作为庭长,制作判决书出现那么多错误,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教训十分深刻。他表示将从头开始,争做一名好法官。 记者手记 判决文书是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具体案件实体或程序问题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威性书面结论,必须在逻辑思维、文字表达等方面做到准确无误。应坚决杜绝劣质判决书,不然会损害法院的公正形象,亵渎法律的尊严。社会新闻推荐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