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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前碎尸冤案:“凶手”被毙“死者”健在(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6:26 金鹰网
18年前碎尸冤案:“凶手”被毙“死者”健在(组图)
当年滕兴善就是在这里被审判的

18年前碎尸冤案:“凶手”被毙“死者”健在(组图)
大哥滕兴本指着当年弟弟睡过的床

18年前碎尸冤案:“凶手”被毙“死者”健在(组图)
石小荣向律师询问有关案情

  18年前湖南的一宗“碎尸案”爆出惊人消息,被认定为“被害人”的她根本没死!

  18年前湖南麻阳发生一宗碎尸案,失踪的贵州籍女青年石小荣被警方认定为被害人。不久,该县高村乡马兰村村民滕兴善被定为重点怀疑对象,继而被判处死刑。

  然而,当年“被害人”石小荣却至今仍然活着!

  “死者”石小荣12年前“复活”回到老家,一个偶然的机会,“凶手”滕兴善家人一年后被告知这事。2003年底,当地一律师得知情况后,义务为滕家人提供法律援助,经过一年多的调查,才于近日将该案正式提交湖南省高院申诉。

  本月上旬,记者远赴湖南、贵州两省相关地区,采访了滕兴善生前的亲人以及被误认为“死者”的石小荣的家人、当年滕兴善的辩护人等。

  1、肢解手法较专业 疑上屠夫滕兴善

  一年多后执行了枪决

  1987年4月下旬,在麻阳县城的锦江河中,陆续发现了6块被肢解的女性尸块,当地警方当即立为“4.27特大杀人碎尸案”,并展开侦破。警方在对失踪人员的排查中,发现在麻阳县城当时的“广场旅社”做过服务员的贵州省松桃县女青年石小荣(当时18岁)离奇失踪。警方通过血型对比等调查手段(当时未有DNA),石小荣最终被认定为被害人。

  警方把与石小荣有过往来的人员都列入排查范围。而根据肢解尸体的手法比较专业的特征来看,办案人员又将疑凶的调查范围首先集中在医生和屠夫两类人身上。由此,当地马兰村村民滕兴善被定为重点怀疑对象。办案人员的推断理由有二:一,滕兴善是个屠夫;二,有人举报滕兴善曾经到过广场旅社嫖娼。1987年12月6日,当地公安机关将滕兴善收容审查,1988年10月26日滕兴善被检察机关起诉,同年12月13日滕兴善被一审判处死刑。

  记者看到,在当年的(1988)刑一初字第49号《刑事判决书》中,对案情是这样认定的:“一九八七年四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滕兴善与其有暧昧关系的贵州籍女青年石小荣在其家奸宿后,发现丢失现金,怀疑系石盗走,便追赶石至马兰州上,将石抓住,石呼救挣扎,被告将石活活捂死。尔后用刀和小斧头等工具将石的尸体肢解成六块,分别抛入锦江河中灭迹……”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89)刑一终字第1号的《刑事裁定书》中,对案件作出了这样的终审结论:

  “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滕兴善对杀人、碎尸的犯罪事实是其主动交代的,并能与科学检验、鉴定结论相符,且提取了部分物证证实,其上诉提出‘没有杀人,以前的交代是乱讲的’的理由经查与事实不符。滕兴善杀人、碎尸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为严重,罪该处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三十六条(一)项的规定,并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1989年1月28日,滕兴善在麻阳被执行枪决。

  2、 死者是否石小荣 家人辨认石膏像

  只觉得牙齿有点稀有点像

  当年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死者”的石小荣,其四姐叫石桂英。石桂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当时的情景:1987年春节刚过,她“六妹”石小荣和五妹石桂仙(原名石树珍)一起,来到麻阳县城做工,石小荣在该县城的广场旅社做服务员,不久就与家里失去了联系。

  “后来,麻阳县公安局的人找到我们家,说他们那里发生一起案子,死者可能是我六妹(石小荣)。要我们去辨认是真是假,公安局将死者骨骼复原的石膏像拿给我们看,我们觉得像又觉得不像,就是牙齿有点像,我六妹的牙齿有点稀,那石膏像的牙齿也有点稀。最后,麻阳县公安局的人就说那死者就是我六妹。从此以后,我们都一直以为石小荣已经不在人世了。”

  同时,石桂英还告诉记者,石小荣是在回贵州老家的途中被人贩子拐卖到山东,生了一儿一女后才与贵州省家里的亲属联系上。1993年石小荣返回贵州老家,2002年石小荣在贵州省清镇市与刘某结婚,今年初,石小荣因为贩毒被劳教2年,现在在贵州省女子劳教所接受劳教。

  3、“死者”突然回家了 失踪原是被拐卖

  石小荣表示不认识滕兴善要求“撤判”

  记者还采访了当年和石小荣一起去麻阳做工的五姐石桂仙,石桂仙说:1992年某一天,石家收到了一封石小荣从山东寄来的信,“我六妹(石小荣)认不了几个字,信里面只写了‘妈妈、五姐’等几个字,当时我们感到奇怪,六妹明明死了好多年了,怎么会来信呢?接着让我老公按照信上的地址去山东找六妹,但是没有找到。1993年六、七份,六妹突然回家了。她说,1987年3月她被人贩子从麻阳拐卖到了山东。”

  石小荣的四姐、五姐均向记者证实:当年麻阳县发生的碎尸案的被害人,被公安机关认定是石小荣;同时证实,石小荣现在贵州女子劳教所接受劳动教养。

  记者暂时无法采访到石小荣。

  石桂仙在记者一再要求下,辗转提供了一份石小荣委托的律师2004年初向她询问有关案情的视听资料。记者看到,石小荣向律师讲述了当年被拐卖以及后来回家的情况,并表示,自己确实不认识滕兴善,更谈不上与他有“暧昧关系”。她还明确要求当地法院撤销当年关于她与滕兴善“有暧昧关系”且已被滕“杀害”的错误判决,并给予名誉损害赔偿。

  贵州女子劳教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石小荣确在该所接受劳教。

  4、 早知“死者”已“复活” 滕家为何“不出声”

  他们说因为没钱打官司因为……

  记者在穿过麻阳县城的锦江河渡口,找来一条渡船,横渡锦江河,滕兴善的家就在河对岸的高村乡马兰村。滕家五兄弟(滕兴善排行老二)中的其他四个,都还居住在这里。滕的父母亲均已去世。

  记者看到,当年滕兴善紧靠着马兰村小学而建的两间平房,如今依然还在,只是年久失修,一堵墙已坍塌了大半。滕的大哥滕兴本告诉记者:房子里面的柜子、床铺等,依然是当年摆放的位置。

  滕家老大滕兴本悲伤地对记者说:“我们全家人一直都坚信他(滕兴善)不会杀人。一是,当时说那个女的到过他家里,但是我们都没有看见过,连他隔壁邻居也从来没有看见过。二是,当时邻村划渡船的船工王明正等人,明明看见有个女尸是从漫水渡那边漂下来的,而漫水渡在马兰州上游,他们(办案民警)说兴善在马兰州杀人抛的尸,可江中的尸体哪会朝上游漂呢!……”

  面对着长满野草的滕兴善的坟墓,记者问滕兴善的弟弟滕兴和:“人被抓了以后你看见过吗?”滕兴和说:“就是开庭的时候看见过。他在庭上喊冤,他一直(对家人)说‘人不是我杀的,政府也不会杀我’。”

  滕兴和:“人家都骂我们是杀人犯家里的,抬不起头。我父母亲哭得要死呢,觉得很冤枉,知道自己儿子不会杀人。我爸爸都因为这事,天天不吃饭,不久就气死了……”

  记者: “你们早就知道那个 ‘被杀害’的女的还活着,你哥哥(滕兴善)可能是个冤案,为什么不去告呢?

  滕兴和:“是听到别人说了那个女的还活着,没有死。但我们家太穷,没有钱就不敢申诉,再说,我们哪里敢去告政府呢!”

  5、 旅馆老板到贵州 无意发现大新闻

  滕家人这才知道“死者”没死

  现年57岁的刘国沅是当年麻阳县城广场旅社的老板,也是第一个知道当年的“死者”石小荣仍然活着的人。本月12日,记者在麻阳和刘国沅对话如下——

  记者:“当时杀人碎尸案件发了以后,公安机关来找你是怎样一个情况,你能说说吗?”

  刘国沅:“他们问我是怎样认识石小荣的、她什么时候在这里做工、什么时候走的这些问题,我都如实回答了,因为她当时不在我店里了,我就说没有再看见过她了。”

  记者:“公安机关是不是找你去辨认了尸体呢?”

  刘国沅:“没有,我没有去,是石小荣家四姐去的,她也没有看见尸体。”

  记者:“那当年所谓的‘凶手’滕兴善,到过你旅社吗?”

  刘国沅:“到过一次,那时候我旅社都快不开的时候,他当时喝了酒,喝得比较醉。”

  记者:“那个时候石小荣还在你店里吗?”

  刘国沅:“早不在了。石小荣和滕兴善根本都不认识……”

  记者:“那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石小荣还活着的呢?”

  刘国沅:“我是1994年做榉木生意到贵州,正好去了五姐石树珍的家,她告诉我,原来六妹(石小荣)一直还活着!”

  记者:“那你当时把这个消息和什么人讲了吗?”

  刘国沅:“我回来后,马上和滕兴善家里的人,和他的姐夫讲了。

  6、 当年申诉列疑点 百人签名请留人

  他们说不相信滕兴善会杀人

  当年为滕兴善的辩护人之一——73岁的滕野,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当年的《申诉状》(当时打印成“公诉状”)。《申诉状》的日期是1989年1月24日,诉状中列举了该案中存在的十多处疑点。

  记者看到,这份《申诉状》后面还附有上百名当地党员、干部及村民的签名。湖南高院是1989年1月19日作出终审裁定的,而该份《申诉状》于1989年1月24日由滕野紧急送达湖南省高院,强烈要求“枪下留人”。滕野说:“1月28日,我刚刚从长沙回到麻阳,就听说,滕兴善在当天上午已被枪决。有人说,他在刑场还喊冤呢……”

  记者采访了当时在该《申诉状》上签名的马兰村部分村民,他们都说,根据各种情况分析,他们都不相信滕兴善会杀人,“果然,他(滕兴善)死了没几年,就听到有人说那个被杀了的女子还活着。他真是白白被处死了,死得太冤了!”

  7、 姐弟表示要申诉 已将材料送高院

  对于是否已收到,湖南省高院有关负责人回答记者说要“去问问”

  滕兴善的儿女滕燕、滕辉姐弟俩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为父亲申冤的《刑事申诉书》。他们向记者表示:作为儿女,一定会将父亲的冤屈申诉到底,还父亲一个清白。

  据了解,湖南高院在接到滕燕、滕辉姐弟俩申诉后的第一时间里,即对该案予以了高度的重视。相关人员立即逐级上报。湖南省高院当即连夜召开了有该院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门会议,研究该案。

  石小荣的四姐石桂英告诉记者:“上个月湖南省检察院的人来我们家,要我带他们去劳教所找了我六妹(石小荣)。找到六妹之后,我们四姐妹,还有我妈妈,一起五个人,在安顺市西秀区检察院,湖南的法医当场抽了我们五个人的血,说是去做什么DNA。我六妹抽完血又被管教人员送回劳教所了。”

  昨日11时30分许,记者拨通了湖南省高院立案庭王庭长的电话,想核实该立案庭是否收到滕兴善的儿女滕燕、滕辉向该庭提交的《刑事申诉书》,王庭长说:“现在我还不知道这回事,我去问问情况再告诉你,好吧。”记者后来再拨王庭长的办公电话,就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转辗找到滕家姐弟委托办理该案的委托人,该位委托人表示,暂时拒绝对该案发表任何看法。”

  8:滕兴善一案大事记

  (1)、1987年4月下旬,湖南麻阳县锦江河中发现被肢解的女尸。同年3月底,贵州籍女子石小荣在麻阳被人拐卖到山东。

  (2)、警方通过失踪人员排查、血型鉴定等手段(当时未有DNA检测),认定1987年3月在麻阳一旅社打工时失踪的石小荣为该案“被害人”。

  (3)、1987年12月6日,麻阳县马兰村农民、屠夫滕兴善被警方收审。

  (4)、1988年9月2日滕兴善被逮捕;同年10月26日,滕被提起公诉;同年12月13日,怀化地区(现改为怀化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滕死刑,滕不服,随即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5)、1989年1月19日,湖南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6)、1989年1月28日上午,滕兴善在麻阳被执行枪决。

  链接:

  佘祥林案

  “被杀”妻子二后再现人间,“凶手”丈夫服11刑年终洗不白之冤。1998年6月京山县法院以故意杀人最判处佘祥林死刑,后改判15年徒刑。今年3月28日“被杀害”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归来……

  聂树斌案

  因为有另外的犯罪嫌疑人王金书的出现,十年前就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的聂树斌强奸杀人案,重浮水面。今年3月中旬河北省公、检、法组成的联合核查租调查此案。

  此外,媒体暴光的类似事件还有:李久明案、岳兔元案。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责编:向虹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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