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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专业租赁机构本市又新增了一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7:09 法制晚报

  本报讯 记者从市建委获悉,本市新增一家房屋租赁机构,市建委同时强调将责令群众投诉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停止房屋租赁代理业务。

  据介绍,北京嘉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已与指定银行签订《租金代收、代付协议》并交纳租赁代理保证金,具备了房屋租赁代理资格。据悉,未经市建委主管部门书面通知,银行不得擅自向房地产经纪机构返还租赁代理保证金。

  作者:饶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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