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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 二十万失地农民将享受社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5:14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西安6月15日电 记者王乐文报道:以“土地换保障”为原则的《西安市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将从7月1日起实施,该《意见》改变了以往政府征地时采取一次性货币安置的办法,从被征地农民的转户、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五个方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目的在于让西安市20万被征地农民抛却后顾之忧,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据介绍,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首先将在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行政辖区内,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实施。其它各区县视各自实际,参照执行。

  保障的对象是,在城六区、三个开发区内,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统一征地后,人均拥有耕地面积不足0.3亩,并符合转为城镇居民条件的人员中劳动年龄段(满18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未达到劳动年龄段的人员(18周岁以下)不列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一次性发给征地安置补偿费。

  《人民日报》 (2005年06月16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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