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六条措施加强学校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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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6:3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六条措施,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制,对由于工作不落实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这六条措施分别是: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迅速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质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凡发现地质隐患的要迅速报当地政府妥善处置,对排查出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的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寄宿制学校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责任编辑:李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