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区人大代表有了约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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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6:47 大众网-大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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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6月15日讯今天上午,枣庄市中区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决定:区人大代表可以约见该区国家机关负责人。自此,这个区人大代表又多了一项法制权利——约见权。 决定要求该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应就以下问题,向区人大代表实事求是地作出答复: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本区域范围内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涉及国计民生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其他有必要约见的事项。被约见的负责人应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对代表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并在30日内将办理情况书面答复代表本人,同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