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南宁征收5328万地方教育附加费 全额用于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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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7:14 新桂网 |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周寒通讯员莫尧)在广西很多单位,财务部门每年都会从职工的工资单中代缴一笔“地方教育附加”。这笔费用有没有真正用到教育上?6月14日,南宁市教育、财政部门向媒体通报了该市2004年度地方教育附加费的使用情况:全年征收的5328万元地方教育附加,已全部用于教育的发展。 据统计,2004年南宁市征收到的5328万元地方教育附加费当中,包括干部职工缴纳地方教育附加1923万元,基建地方教育附加1605万元,随“三税”征收地方教育附加1800万元。这些费用主要支出在7大方面:全市中小学校教学装备支出1600万元、“扶助3000名家庭贫困大中小学生完成学业”为民办实事教育基金项目支出217万元、全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含新校建设)支出2911万元、县(区)中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经费支出240万元、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补助经费支出60万元、返还企事业单位办子弟学校办学经费支出155万元、代征代缴单位征收工作经费支出145万元。这些款项的支出均由南宁市教育局立项,报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计划发展部门批准实施。南宁市教育局还向媒体公布了去年缴纳地方教育附加金额较高的单位,其中广西日报社位列前10名。 据了解,去年仍有一些符合缴纳地方教育附加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没有按时上缴这项费用,根据有关财政处罚条例,对这些单位可以进行财政强制收缴,并处以财政罚款,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3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周寒 莫尧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