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担心停电拉路 山东电力部门承诺保证夏日送清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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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8:11 水母网 |
记者 张思凯 报道 大众网济南6月15日讯炎炎夏日,企业或城乡居民最担心的莫过于停电、拉路造成机器停转、空调空闲。在今天召开的山东电力集团公司2005年客户关系委员会会议上,山东电力向社会承诺:供电质量比规定标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相关责任者罚款500元;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未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给相关责任者罚款500元;造成严重影响的,调离工作岗位直至待岗。 对于新住户、新生产线的用电申请,山东电力承诺,居民客户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完毕;非居民客户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保证送电。客户欠电费,需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用电出现故障需要维修,山东电力也将尽快赶赴抢修,城区45分钟内到达停电现场,无特殊原因5小时内恢复电力供应;农村80分钟内到达停电现场,无特殊原因8小时内恢复电力供应。 对于工作人员执收与电费无关的费用的,山东电力强调,执行地方乱加价或乱收费规定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1000元至2000元罚款,行政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而对于服务态度蛮横、故意刁难客户的,给予500元至1000元经济罚款,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1000元至2000元罚款,并调离工作岗位。为杜绝供电单位负责人向工作人员下达不合理指令造成客户不满,山东电力明确指出,员工受到处罚,有关领导将受到“联责”处罚:罚款金额为员工的一倍,行政处罚加重执行。责任编辑:刘家昌(来源:大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