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压力陡增出"狠招":无理由退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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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8:46 扬子晚报 |
本报讯如何在楼市新政下增强购房人的信心成为开发商热衷的话题。昨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南京江宁一家开发商在销售其公寓项目时,宣称购房者可以在1年后无理由退房,另外再附送2万元现金,在业界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 据悉,这家楼盘是位于江宁三山板块上的翠屏国际城。记者从其售楼处获悉,该楼盘山水景观公寓金榕苑在销售期间推出购房1年后“无理由退房”的活动。据了解,购房者如果在买房1年后想退房,开发商将全额赔付购房款,而且还支付2万元现金用做“补偿费”。售楼人员解释说,之所以要规定在1年之后才可以退房,是为了防止一些炒房者买房后立即退给开发商,从中赚上2万元,“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当记者表示要详细了解购房款支付方式、1年期限如何界定以及是否要入住等情况时,售楼人员却避而不谈,一定要记者去现场看看再说。 其实,采取“无理由退房”方式卖房的开发商早在2001年就在南京出现了。当年11月份,南京长发房地产便宣称圣淘沙花城的业主在收到入住通知书后7天内,均可申请无条件退房。此前业主支付的合同鉴证费、保险费以及按揭的银行利息等也由开发商一并返还。这在当时南京楼市刚刚启动时确实反响不错。而翠屏国际城的无理由退房活动则是在“新政”影响下吸引人气的一种无奈之举。据有关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江宁楼市的上市供应量超过100万平方米,远远超过去年同期水平,而销售面积则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竞争的压力迫使开发商纷纷动足“脑筋”。而无理由退房加2万元现金,也确实可以让一些购房人吃上一粒“定心丸”。不过,1年后楼市行情究竟怎样、开发商能否兑现承诺,这却是购房者要考虑的问题。(马祚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