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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员频频殴死疑 犯“以暴制暴”何日能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9:58 南方都市报

  白云区法院昨日公布多起治安员刑事案件

  治安员频频殴死疑 犯“以暴制暴”何日能休?

  昨日,白云区法院向社会公布了多起治安员“以暴制暴,以罪制罪”触犯法律的案件。

  该法院公布的案件显示,广州市城郊农村治保会聘用的治安员(联防队员)在履行职务时,对入村“两抢一盗”的犯罪嫌疑人“以暴制暴,以罪治罪”,及利用治安员身份集体寻衅滋事的情况屡有发生,且呈增多趋势。去年,白云区涉及治安员在执法时违规违法但未触犯刑律的案件,仅粗略统计便有6宗,白云区法院审理的以治安员为被告人的刑事案件有3件。今年截至4月,以治安员为被告人的刑案便已达到3件,近年审理的这些案件中因治安员执法犯法闹出了几条人命。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治安员触犯法律大致有3种情况,一是抓获犯罪嫌疑人后滥用职权,“以暴制暴,以罪治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二是利用治安员身份集体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致人重伤、死亡;三是抓获犯罪嫌疑人后,滥用职权,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使用暴力的情况,虽然还没构成犯罪,但已属违法行为。

  公布案例1

  有人跳楼跑 被当贼打死

  2004年5月27日晚11时许,白云区龙归镇南村43岁的治安员周柏贤在家里发现一李姓青年从他家对面的2楼跳下楼,便认为这个李某是小偷,于是让邻居报警,他本人也追赶下楼,并大叫“抓小偷”;群众听到他的呼叫后,自觉地对李某进行围捕,后在白云区龙归镇南村9队新村北面空地上将李某抓获。

  面对已经束手就擒的李某,周柏贤没有报案,也没把他扭送公安机关,而是手持金属水管对李某进行殴打,他打累了就把水管递给旁边的治安员陈天永,陈也持水管对李某进行殴打,另一治安员周志铭则持竹棍殴打李某,围观的村民周迪祥、周敬华(均另案处理)也用水管殴打李某。

  直到警方闻讯赶到,周柏贤等人已把李某打得奄奄一息。后来李某被送医院抢救无效,在第二天死亡。经法医鉴定,李某全身肌肉大面积广泛出血,并有多发性骨折,导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周柏贤经公安机关通知,在家中等候公安机关调查,主动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案发后,周柏贤等人所在的村委会帮助3人赔偿了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村民也给法院写请求书,希望对周柏贤等人从轻处罚。

  白云区法院审理后,综合本案全部情况,决定对周柏贤3人从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公布案例2

  生擒疑犯后 乱拳夺人命

  今年20岁的周建是白云区永平街的治安协管员,2004年4月6日中午12时左右,他和张稳志(另案处理)在白云区永平街白云堡桥底执勤时,听到群众喊“抢劫”,他就上前追捕涉嫌抢夺的肖某,并在永平街横岭北街时尚沙宣发廊门口将肖某抓获。随后周建也没报警,而是与现场群众一起不停地殴打肖某,致使肖某受伤倒地。后来肖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周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白云区法院考虑周建犯罪后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于是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周建有期徒刑11年。

  公布案例3

  酒楼小风波 群殴打死人

  2002年1月20日晚11时许,军旅诗人宇龙(真名杨垠祖)和马某等几个朋友醉酒后去白云区永平街白云堡大道永泰酒家喝茶解酒。白云区永平街治安员黄汉枝在酒家里见到马某因醉酒打烂了酒家的碗碟,便上前质问,并因此和马某等人发生争执。

  随后,黄利用自己治安员的身份,指使黄庆德、黄锦东、李金平、黄宝敬、张桂成、徐建强及黎伟军(已判刑)等治安员,在永泰酒家往万顺货仓商场附近路段,用拳脚和木棍殴打宇龙等人,还追打和宇龙在一起的焦辉东,最后致使宇龙、马某、焦辉东受伤,其中宇龙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宇龙系因头部和胸部受钝性暴力致脑干与心脏挫伤死亡,马某、焦辉东均受轻微伤。

  案发后,被害人家属向法院提出高达100多万元的民事索赔,并要求严惩凶手。白云区法院经过两次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主犯黄汉枝有期徒刑13年,以同样罪名判处其余参与殴打事件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并处7人共同赔偿死者家属和伤者经济损失11万余元。

  公布案例4

  全部戴钢盔 闯餐厅打人

  2003年10月22日凌晨,邓某和几个朋友在白云区黄石街陈田村新顺饭店吃夜宵,同行的几个人喝得迷迷糊糊的,又跑到附近的田鼎园餐厅尽兴。在该餐厅和餐厅里的一名治安员起了冲突打了起来。陈田街治安员萧志强闻讯,伙同同案人萧×坚、萧×斌(均另案处理)等十多名治安员头戴钢盔、统一穿迷彩服来到田鼎园餐厅,持刀、铁棍对邓某、唐某、黄某、雷某等人进行殴打,餐厅内外顿时成了战场。

  在餐厅吃饭的部分无辜群众也没能幸免。一名顾客喝醉酒了,刚从地上爬起来走出餐厅,头上就挨了一闷棍,当场昏倒在地。邓某则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唐某受重伤,黄某受轻伤,雷某受轻微伤。

  白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现有证据,足以认定萧志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由于本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数在逃,伤害邓某和唐某的主要凶手至今没有归案,如果直接下判,必然对妥善处理此案不利,增加社会隐患。因此,时至今日,法院还没有对此案作出判决。

  现场回访

  命案现场一萧条一热闹

  横岭北街其实是城中村的一条小巷子,在沿街比肩而立的楼房里,是狭窄的楼梯和简陋的摆设。人们聚在一堆聊天、打牌。巷子的中部有一家“幸运星美容美发中心”。路人说,就在这个位置,一年前,永平街治安协管员周建抓住涉嫌抢劫的肖某,和他人一起围殴肖某最终致其死亡。

  雨中的“幸运星”发廊,卷闸门拉得严严实实,门上只留下几张褪色的招工启事。邻居介绍,一年前的“时尚沙宣”发廊在事发后立即就转让,接手不久的“幸运星”也由于生意萧条而关门走人。

  提到当年的凶案,一位邻居记忆犹新,他说当时他在午睡,听到外面吵闹声后,出门一看,只见地上躺着一个人,血流满地,而两个治安协管员还对躺在地上的人往死里踢。后来,就听说那人送医院后死了。

  走进陈田村时已近傍晚,这里相比起永平街热闹很多。街道两旁的商店林立,卖水果、卤食、光碟的小摊沿街摆开,使得道路更加狭窄。随处可见的垃圾和长满杂草的断墙以及“加强社会治安”的标语提醒我们,这是城市的边缘地带。

  问到“田鼎园”餐厅,不少村民都非常清楚准确地指出餐厅的位置。看来该餐厅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

  2003年12月22日凌晨,一宗涉及治安员在内的集体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死亡的恶性事件就发生在这个餐厅。“田鼎园餐厅早就关门了”,隔壁的“聚湘园”餐厅老板介绍,取代餐厅的是一家数码照相馆。由于案发时间离现在已近两年,附近餐馆几乎都几度易主,周围的人已经将这起血腥事件淡忘。

  原因分析

  “法律从未明确治安员权限”

  法学专家:

  基层管理机构睁只眼闭只眼

  “谁也没有赋予治安员执法权力!”华南农业大学法学系副教授王权典认为,治安员本来是协助管理的,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滥用权力,因为法律上没有给治安员准确的定位,立法与监管出现真空,导致治安员施暴的事件屡屡发生,对此基层管理机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毕竟基层行政机关带有准行政职能,占有社会公共权力,在很多时候都滥用公共权力。

  警方:

  部分场面需要治安员先上

  他还表示,基层行政机关或组织为了执行公共事务(例如:计生、拆迁、综合治理),达到某些效果,喜欢动用这种力量,名为维护秩序,实际上是超越法律,成为打击压制的一种手段,对于治安员的越权行为,基层管理机构也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为何会产生治安员打死人的恶性事件?警方认为,主因是其无权限。从法理上讲,治安员不穿警服不佩警衔,不是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只是协助警察工作,属群众组织。除一般公民权利外,他们不具备任何执法权。一般遇到小偷等,抓获后要交给警方处理。

  作为公安机关的协助力量,治安员能做什么?长期以来,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其权限。很多联防队员对此也不清楚。有的联防队员误认为自己拥有执法权。

  再者,治安执法本身就是一种需要严密法律程序和较高法律素质的人从事,一旦处理不当,就容易侵犯公民正当的人身权利。但联防队员出自各个单位,人员素质不同,良莠不齐,如有些保安不经岗前培训就直接上岗,管理困难。2003年,广州4名联防队员在追捕盗窃嫌疑人过程中,将小偷打死,被海珠区人民检察院送上法庭。

  广东省公安厅曾规定联防队员“四不准”,即不得自行对场所、特种行业等企事业单位进行治安检查,不得自行清查出租屋和流动人员,不得自行行使收容、关押、审讯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不得自行上路拦截、检查车辆。但因治安工作的复杂性,这些规定常让治安员觉得“权力不够用”。

  而且,在外来人口较多,易发生群殴的地方,“一般先让治安员上,把场面稳住后,我们再处理。”一白云基层民警如是说。

  综治办:

  基层警力捉襟见肘所致

  据白云区永平街综治办负责人介绍,永平街本地原居民只有1万多人,而来该地的流动人口却超过10万人。如此巨大的人口基数必然带来巨大的社会治理压力,一个永平街就拥有300多名治安员,然而还是显得捉襟见肘,警力显得不足。

  该负责人认为,这实际上是警务工作运作模式的问题。在公安部文件中经常提到的机构设置交叉重叠,警种多,部门多,或者说机关和基层警力倒置,这样的运作模式造成真正干活的警力不够了。

  有人认为,警力不够,而治安员虽然上岗前受过培训,但是大多数没有受过正规法律教育,数量又大,就更容易出现以暴制暴的事件。

  远瞻

  2008年不再有治安员

  治安联防队伍最早出现于上世纪60年代。后来有些派出所还曾专门设立过“联防办公室”管理联防队员。鼎盛时期,一个200名民警的派出所,曾经拥有过60余名联防队员。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的群防群治力量已达12万人,占全省总数的近1/3,是全市警力的4倍。据警方介绍,其种类很多,相对的管理部门也很多,如联防队员多属村镇聘用,治安员多属市政府聘用,企事业单位保安多属保安公司聘用。

  不可否认,广州群防群治力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去年治安员就协助警察破案2.5万宗。但是由于经常出现的越权执法问题,去年,公安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3年内清退现有治安员。2008年1月1日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包括联防队员和协警员等用于协助开展治安保卫工作的辅助人员)。

  对策探讨

  用养治安员的钱盘活警力?

  完善法律依法行事是根本

  如何杜绝治安员执法犯法的情况?白云区法院的一位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在治安形势严峻,警力相对不足,治安员仍然有必要存在的过渡期内,要通过立法明确和限制治安员的权限。例如参考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联防队员“四不准”的规定,将一些容易出现侵犯公民权益的职责从联防中剥离出来,以防止联防队员违法执法。要强化对治安员的严格管理,防止其实施打人、骂人、体罚和变相体罚等违法乃至犯罪行为。

  此外,还要明确治安员所属组织的法律责任,多方协调共同监管。治安员所属组织违反该条例招聘治安员,违反规定为治安员配备制式服装、标志和器械,所属治安员在执行职务中违纪、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治安员所属组织和该组织负责人将承担一定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

  而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重点加强对治安员的法制教育也是当务之急。农村为了遏制城市化过程中外来人口多发性犯罪,自发采取“以牙还牙,以暴易暴”的方式,利用原始愚昧的做法蓄意报复,是造成农村治安员在新时期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因此必须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

  针对有治安员抱怨待遇低的问题,法官建议多渠道解决治保经费来源,消除治安员的后顾之忧。切实保障治保人员的劳动报酬问题,并为治安员购买意外伤害险,以消除治安员担心因公受伤害后无力医治,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采取暴力方式事先防卫或防卫过当。

  盘活警力是当务之急

  有民警称,一个治安员一年的工资、管理费等加起来一年起码1万元,12万群防群治力量若有一般需发工资,一年的投入就是6个亿。如果将这笔钱投入到警力改革上来,或许效果更好。

  中国公安大学治安系副主任汪勇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曾表示,警力之所以略显不足或显得不足,实际上是警务工作运作模式的问题。比如说公安部文件中经常提到的机构设置交叉重叠,警种多,部门多,或者说机关和基层警力倒置,这样的运作模式造成真正干活的警力不够了。因此当前首先要做的,就是最大限度发挥警力资源的作用,像西方国家那样,不断地盘活警察资源,使警务改革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

  今年3月24日,广州警方开通60条热线接听市民来电,当时交警部门和巡警部门负责人就曾表示,正在考虑一警多能。

  据悉,目前,警方正在就治安员队伍的管理等问题征求市民意见。

  提高治安员素质提上日程

  白云区永平街综治办的有关负责人认为,应提高治安员素质,治安协管员打死人事件发生后,他们加强了教育力度。治安员上岗之前都有严格的培训,每两周开一次班长会议,每月开一次全体会议,而且也规定了严厉的处罚制度。同时,他们以已经发生的案子来警示现在的治安员,要求治安员不能越权,治安员的职责只是负责治安巡逻,遇到突发事件,只是负责控制局面,其它的事情就交由有关职能部门来处理。

  市民说法

  有人弹:烂仔队有人赞:安人心

  在白云区永平街横岭北街,“治安队就是烂仔队”,一位本地村民对治安员不屑一顾,他说自己曾经目击了多起治安队员殴打犯罪嫌疑人或者无辜群众事件。

  他说,治安员几乎就是村里招募来的一些无所事事的后生仔,由于这些年轻人是本地的,不少人没有读过多少书,既不懂法律,又不学好。他们经常找茬专门欺负外来流动人口,动不动就打人,只要不打死,街道、派出所有时候也管不了。

  昨天下午,在白云区的永平街和陈田村,记者刚好遇见数十名治安员会同街道工作人员在进行出租屋消防、计生等各种检查。

  有的村民和外来人口也表达了另一种看法。陈田一家照相馆的服务员说,她来这里有好几个月了,感觉陈田村治安不错,每天从早到晚都可以看到不少治安员在街上巡逻,自己晚上很迟下班也不怕,她感谢治安员为当地平安作出的贡献。

  一位刚从东莞过来不到一个月的治安员告诉记者,这里比那边治安好多了。他同时要记者看看远处悬挂的各种加强综合治理的宣传标语,听说以前这里很乱,但是最近街道抓得很严,最近好像没有发生什么打假、斗殴事件。

  治安员心声

  若只是为了工资绝对不做治安员

  对于村民的批评,治安员也有苦衷。在白云区永平街治安队永泰中队,一位退伍军人出身的治安员负责人介绍,他们中队有190多名治安员,每人每个月基本工资700元,奖金封顶200元,这就是他们所有治安员的收入,“收入就比清洁工好点”,治安员违反纪律了还要扣钱。

  在中队的办公室的墙壁上,记者看到了一份《治安工作人员工作制度》,制度包括了十大禁令:不得打瞌睡,不得打牌、打麻将,不得进娱乐场所……违者扣50~100元,一月内违反三次或一年内五次者开除;工作时间不得吃夜宵、吃零食、看书报,不得敞开衣胸、卷袖、卷裤腿……违者扣20元,记过处分。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他们做治安员完全是为了保本地平安,因为,他们村经济条件不错,如果是单纯为了这几百元的工资,他们绝对不会出来做治安员。

  A36-37版

  统筹:本报记者 吴秀云

  采写:本报记者 吴秀云 张小余 刘丽娟 实习生 陈偲 通讯员 陆丹

  摄影:本报记者 方谦华

  图:

  治安员应促进社会治安稳定的希望而出现,但其本身成了部分不稳定事件的主角。

  去年的惨案现场,据称旁边档口的两任档主都因生意选择了关门走人。

  一位治安队员向记者介绍治安队的管理规章。在发生过几次“以暴制暴”事件后,不少治安队加强了对队员的管理。

  虽然村民对治安员的工作有弹有赞,但治安员也有自己的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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