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校园不得停放社会车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1:04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昊)“中小学幼儿园今后将加强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以及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这是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获悉的。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教育部日前向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发出通知,提出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六条措施。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要对学校周边地质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凡发现地质隐患的要迅速处置,对排查出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每逢开学、放假前要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核合格;寄宿制学校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制,对由于工作不落实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网络编辑:刘春燕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高考最后冲刺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明星电话被曝光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后金庸武侠圣经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