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党政干部投资入股理应禁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1:06 中国新闻网

  浙江省《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干部投资行为有关政策的函》已于近日下发,这一“政策函”对党政机关干部涉及投资行为的政策作出了解释,明确了党政机关干部投资入股也是一种经商、办企业行为,应明确禁止(据《都市快报》6月15日报道)。

  笔者以为,党政干部投资入股是一种间接的经商、办企业行为,不利廉政建设,应该予以禁止。

  从表面上看,党政干部拿出一定的资金,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没有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似乎就不是“办企业”。但是,从本质上看,党政干部投资入股,实际上是在企业中注入了两种资本,即金钱资本和权力资本。而权力资本所能起的“能量”巨大,从而使得这样有“权力背景”的企业利用这一层“关系”,获得特别的“保护”和“照顾”,危害市场的公平竞争。党政干部投资入股后,可以从企业中获得股利或分红,出于人天然的逐利本性,这些干部自然会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从而使自己受益。这同样是一种典型的权力与资本结合的腐败现象。

  有人说,对于企业而言,经营者并不是老板,仍然是一个“打工者”,股东才是真正的“老板”。党政干部投资入股办企业,实际上使他们成了一个个企业的“幕后老板”。他们难保不会为自己的企业到处拉关系、走后门,从而使这种企业成为“特权企业”。因为这种企业背后有一只看不见的“权力的手”,即使出现违法的情况,也会因为权力的干扰而很难查处。

  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有直接和间接的区别。直接即自己亲自经商办企业,将资本和权力赤裸裸地结合,成了“官商一体”。今年3月14日黑龙江省七台河精煤集团公司新富煤矿三区一采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其矿主彭国财竟然是七台河市桃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即属此例。间接经商办企业则有多种形式,如自己投资入股、家属或子女经商办企业、家属或子女投资入股等。

  党政干部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经商办企业,所造成的影响和危害都是一样的:他们中有些人可能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有些人甚至可能使自己非法收受的“黑钱”洗白,使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摇身一变成为了“投资收益”。笔者认为,这种危害不可小觑。

  (来源:南国早报;作者:方明威)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高考最后冲刺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明星电话被曝光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后金庸武侠圣经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