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拟实施新收费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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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3:0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我市上午召开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听证会,同安区自来水价格拟提价本报讯 (记者曾海林)厦门市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听证会上午举行,就全市自来水实行“同网同价”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来自全市各行业的30名代表和4名特邀代表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全市自来水实行“同网同价” 同安区自来水价格在与市自来水管网联网之前,其水价比市区、海沧区、集美区的价格低0.2元/吨。厦门水务集团提出,联网后,同安、翔安两区自来水价格执行我市统一标准,以体现公平、公正的负担原则,强化节水意识。此外,市政府重点工程——农村供水工程(主要集中在同安、翔安两区)已逐步完工并投入使用,由于农村供水范围广、管理难度大、漏失率高等原因,农村供水的运行管理成本远远高于城区供水成本;目前各乡镇水厂水费收取标准不一,且相当部分水厂收费标准远高于1.80元/吨,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运营管理成本较高。价格持平后,还可以减少厦门水务集团农村供水的亏损幅度。 二次供水收费有两种新方案 目前,我市物业公司对二次供水的抄收方法要不造成欠费现象严重,要不业主权益受损,造成业主、物业公司(或代理机构)和供水企业三者之间纠纷不断。水务集团提出的新方案是: 方案一 :实行趸售价格。同网同价,对二次供水终端用户按现行一般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取。水务集团按规定的自来水趸售优惠价,根据贸易计量总表计量收费,物业公司(或代理机构)按现行一般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向终端用户抄表收费,并负责相应的管理。为确保终端用户权益得到保护,如物业公司(或代理机构)无法履行,业主可重新选择物业公司(或代理机构)。 方案二 :实行劳务收入与水费回收率指标相挂钩。由物业公司(或代理机构)对终端用户水费进行抄收并负责催缴,水务集团按水费收缴情况支付一定的劳务费。实行劳务费与水费回收率相挂钩模式,水费回收率以80%为基准,高于80%的按超出部分实行五五分成;低于80%的,厦门水务按80%回收率计收水费,差额部分由物业公司(或代理机构)承担。物业公司(或代理机构)连续两个收费期或累计三个收费期没有履行责任的,业主应重新选择物业公司(或代理机构)。(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