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拦停超载货车引发事故3死2伤 家属状告警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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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5:13 水母网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良肖)超载大货车被交警拦停,一辆轿车与已被拦停的大货车相撞,造成三死两伤的特大交通事故。事故中的死伤者家属认为交警拦车行为不当,为此将广水市公安局告上法庭,索赔25万元。昨日,此案在广水市法院开庭审理。 据李祥才等三原告提供的行政诉状称,2003年12月1日晚11时,姚某等5人租乘鲁某驾驶的一辆富康车。富康车行至316国道广水市境内1242KM+650M处,与交警拦停的一辆超载大货车追尾相撞,造成乘客姚某、李某(原告李祥才的儿子)等三人死亡,两人受伤。随州法院曾就此事判决:超载货车车主、富康车车主及无证驾驶的司机鲁某,向事故中的3名死者及1名重伤者的家庭赔偿272801.33元。但鲁某因交通肇事已被判刑,另两名赔偿责任人下落不明,赔款并未到位。 法庭上,三原告认为,交警拦停超载大货车致使该车在道路中间停放,又没有设置警示牌,并且拦车地点不当,是导致富康车撞上大货车的一个重要因素,警方应承担责任。三原告共向广水市公安局提出25万元的赔偿要求。 而广水市公安局的代理人认为,在道路上检查违规车辆是交警应该履行的职责,交警在此次拦车过程中没有违规,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据悉,法院将择日宣判。责任编辑:邱雁(来源:楚天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