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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公司火爆,喜还是悲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0:11 红网

  清欠债务不成功不收费”、“正规注册快速清欠”、“昔日执法今日执业”“遵守职业道德保密、果断处理事件专业”横批是“清欠债务”,最近在报纸上看到的一些广告语中帮助追讨债务的广告特别的多,大多是律师事务所、商务调查公司或者咨询公司等。(6月16日央视《中国财经报道》)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现实生活中,这条被先人教诲的为人处世的名言正受到越来越严重的践踏。懒帐、逃避债务、拖帐等时常发生,欠债不还钱正越来越普遍。即使告上了法庭,赢得了官司,也往往遇到了执行难,常常拿不到一分钱,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债主选择了忍起吞声或放弃追讨。

  现在有了讨债公司,帮助人们把债务讨回来,而这些债务是法院难以追讨来的,债权人本来不希望能得到这比钱了,讨债公司讨回来的钱都是在他们希望之外的钱,能得到一分就是一分,至于讨债公司有多少回扣这时候又怎么会考虑多少呢?从这些可看出讨债公司的出现对债权人当然是一件好事,喜欢讨债公司能帮助他们讨回一点损失。

  在为债权人高兴的同时,我们又不得不深思,讨债公司火爆,究竟是喜还是悲?早在1995年,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局就明令禁止讨债公司存在。2000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再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国家为什么一而再的禁止,我想道理很简单,就是法院讨不回来的钱,讨债公司又靠什么来讨呢?无非就是非法的手段。一些公司雇佣了一些社会闲杂人员和打手就是一个例证。

  既然国家严令禁止开办讨债公司,位什么这类公司还大量存在。一方面说明了这里面有大量的市场,可以得到高额的利润,由于经济活动比较活跃,债务纠纷也开始增多。据了解,仅北京市某区级法院在2004年受理的个人之间、公司之间、个人与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案件占到经济案件总量的70%以上,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判决后的债务清欠仍存在着执行难等问题。另一方面许多讨债公司打着法律服务的幌子,注册了相应的咨询公司、者信息公司,法律服务所等最终以这个公司的名义进行追债。现行的监督机制又不好监督他们。用法律也就难制裁了。

  讨债公司火爆也说明了社会诚信的缺失。在人与人交往特别是经济交往中越来越不诚信,承诺的东西不兑现。同时也说明了法律在打击非诚信方面缺少钢性的东西,对欠债人往往无可奈何,在这样的情况下,债权人只好选择一些讨债公司用非法的手段来达到目的。

  讨债公司与其说是在跟债务人挑战,不如说是在跟法律和诚信在挑战,其挑战的结果必然可能造成债务人也能用非法的手段应付非法的讨债,讨债公司的火暴也必然是人们看到法律的无力,从而使人们不相信法律。这才是让人更担心的地方。(稿源:红网)(作者:肖华)(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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