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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警示:蚊香驱蚊可能伤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2:02 人民网-江南时报

  新华社长沙6月16日电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最近发出警示说,大多数蚊香燃烧的烟里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要谨慎使用。

  蚊香燃烧的烟里含超细微粒,一卷蚊香放出的微粒与烧75至137支香烟的量相同,释放的超细微粒进到肺里,短期内可能引发哮喘,长期则可能引发癌症。蚊香烟里还含有3种多环芳香烃、羰基化合物、苯等有害物质,人体过多吸入会有呼吸困难、头痛、眼睛痛、窒息、反胃等现象。为此,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夏季驱蚊最好采用以下安全天然的驱蚊方法。

  使用蚊香杀虫剂等驱蚊灭蚊最好选择在室内无人时进行,防止中毒;在卧室内放置几盒揭盖的清凉油和风油精,或摆放一两盆盛开的夜来香、茉莉花、米兰、薄荷或玫瑰等,蚊子会因不堪忍受其气味而躲避;生吃大蒜、口服维生素B,通过人体生理代谢后从汗液排出体外,会产生一种蚊子不敢接近的气味;清除房前屋后及室内积水,有效防止蚊虫的孳生;最好使用“电蚊拍”等安全无毒副作用的灭蚊产品,避免蚊香中毒,如果选用蚊香、杀虫剂、驱避剂等,应尽量选用低毒产品,把危害降到最低。

  《江南时报》 (2005年06月17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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