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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的公众福利不能由开发商掌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5:17 中国青年报

  发生在北京的天通苑经济适用房购房排队风波,成为这几天媒体关注的焦点。面对“拥挤而混乱的长队、老人拼命与年轻人争抢、妇女们与男人们贴身拥挤、互相推搡”的慌乱景象,很多人包括不少媒体,都把尖锐的批评指向天通苑开发商。

  事实上,天通苑开发商在这场风波中的所作所为,也应受到指责。如,不断改变“放号”时间,不断更改“放号”地点,雇佣民工排队等恶劣行为。但是,面对可怜而愤怒的排号群众,仅仅谴责开发商恐怕远远不够。开发商为什么牛气哄哄?为什么能“游戏”排队百姓?为什么能制造“黑幕”?在笔者看来,关键在于开发商掌控着稀缺的“房号”资源。

  现在的问题是,开发商应该掌控这些稀缺的“房号”资源吗?换言之,开发商有权分配具有公共福利性质的经济适用房吗?

  经济适用房是一种公共福利,是由国家对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决定的。由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制定颁布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明确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该办法同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经济适用房是公众福利,涉及公众福祉,但并不是每一个应该享受经济适用房待遇的人都能享受到这个福利。例如在北京,有人测算,按照现有经济适用房标准,近80%北京市民具备条件,而北京市目前提供的经济适用房满足不了其中10%的需求。这样一来,物美价廉的经济适用房,又变成了一种紧缺的公众福利。

  在现代社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是政府的核心职责,无论是公共资源的分配,还是公共福利的分配,都应该以政府为主导。对于紧缺的公共福利,因涉及社会公平公正问题,更应该由政府来负责。正因如此,我国严格控制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对经济适用房的建筑面积、销售价格、分配对象等也做出了严格规定。但遗憾的是,《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却忽略了分配环节,没有对如何分配房子作出明晰规定。现实情况是,本该属于政府主导分配的经济适用房,现在却由开发商来分配。在这里,开发商就获得了分配紧缺公众福利的权力。

  事实已经证明,让开发商来分配紧俏的公众福利,难以保证透明和公正,也容易出现各种违规事件和黑洞。天通苑风波,不仅意味着消费渴望,更意味着公众权利的无助,再一次验证了政府缺位的后果。笔者以为,对于经济适用房这样的紧缺的公众福利,政府不能放任不管,需要制定详细的游戏规则,需要主动管理或监管。

  其实,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天通苑排队风波完全能避免。例如,可借鉴福利分房时登记打分的办法,也可借鉴福利彩票“摇号”的招数,还可通过网上排队等办法。当然,这些办法也不能完全避免“黑洞”,但至少说可以减少“黑洞”和混乱,相对要公平许多。这些细致工作谁来做?我们不能依靠开发商的良知,政府必须直接或间接介入分配环节,至少应该强化政府的全面监管。

  作者:孙秀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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