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完善基本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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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5:2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记者 陈娟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表示,乞丐进行乞讨,可以用宽容一点的态度对待,但他们的乞讨行为不能影响、损害其他公民的权利。乞丐在机动车道上拦车强行乞讨,就侵犯了他人的道路行使权,属于妨害治安的行为,这个问题通过相关法律比如交通安全法就可以解决,并不需要专门为此出台“限讨令”。“当然,如果大多数人的权利受到损害,政府对一些普遍情况下的例外行为采取行政措施进行干预,也不是不可以,但既要考虑维护公共秩序,又要坚持以人为本,应该把这两者相结合。” 毛寿龙认为,我国的救助体系还不完善,关键问题是基本救助不足,城市和农村之间缺乏相互衔接、统一的保障体制。目前,我国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对完善,但农村还有所欠缺,救助条件相对不足。而且,我国的救助机构实行行政化运作,运作成本比较高,救助工作细节欠周到,在亲和力方面也有不足,应该发挥社工、志愿者的作用。 “但是,并不意味着救助体系完善就不存在问题了。”毛寿龙告诉记者,国外的一些大城市比如伦敦,其救助体系就比较完善,但伦敦的乞丐也有不愿意接受救助的。因此,政府的救助管理应该以服务为原则,比如设立某些可以乞讨的区域,公布救助电话,对乞丐进行定期体检,提供生活常识方面的咨询等。而救助本身不具有强制力和拘束力,救助站作为救助机构也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因此,在加强救助机构自身建设的同时,也要加强各方面对其的监督。 “城市本身的文化氛围对培养市民的道德情操十分重要。我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让更多的人有条件去寻找生活中有美感、有价值的东西,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充满人文关怀的城市。” 《人民日报》 (2005年06月17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