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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校园安全警方派驻保安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6:04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公安部发布八条措施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力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早报讯(记者覃丹陈昊周海波摄影向宁) 昨(16)日,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力保学校和幼儿园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白景富强调,“八条措施”条条都针对当前校园及周边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是空洞、抽象的口号,更不是一句哗众取宠的许诺和一张空头支票,必须通过一件件具体的执法行为来落实。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八条规定的,广大人民群众可向110举报。

  八条措施针对突出问题

  1.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

  2.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

  3.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

  4.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工作一次。

  5.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6.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7.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

  8.对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放学了 警察叔叔开出特殊通道

  四川省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学校之间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校园及周边治安存在的问题。省公安厅将成立由厅长曾省权为组长,张忠素等3位副厅长任副组长,治安总队、刑侦局、消防总队、交警总队一把手任成员的“八条措施”领导小组,层层分解任务、落实专人负责。

  娃娃过街交警开道

  成都市交警三分局昨(16)日下午在辖区内的红星幼儿园和和平街小学进行“试点”,交警对放学期间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进行了维护。

  下午5时45分,近百名家长在岳府街上的红星幼儿园门前排队等候,交警三分局一大队民警张帆和两名交通协管员正在维护幼儿园门前的交通秩序,确保小朋友和家长可以安全离校。

  据该幼儿园的郭副园长称,交警三分局民警早就在幼儿园附近的桂王桥南街设立了专供家长们停车的停车场,骑自行车前来接送子女的家长可将车临时停在园门口两侧的人行道上,现在又有交警维护上学、放学的交通秩序,“更安全,更周到了。”

  据了解,昨日交警“试点”还有和平街小学,三分局交警将在每日两所学校上学、放学期间对学校周边交通进行维护,并将逐步推广至辖区内每所小学和幼儿园。

  819名保安入驻校园

  保安是学校第一道“安全网”。据成都市公安局最新统计,目前在全市的大中专院校中有498名保安,80家中学中有223名保安,31家小学中有78名保安,9家幼儿园中有20名保安。

  警方表示,入驻校园的保安均经过警校培训的。根据公安部要求,校园保安必须身着2000式保安制服,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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